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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美芬:法令保障权益
女性地位越来越高

周美芬受邀共同起舞,高难度的动作让她露出无奈的神情?

(劳勿25日讯)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副部长拿汀巴杜卡周美芬说,现有法令已能够保障女性权益,但日后仍会视情况继续修改,使女性地位越来越高。

她说,我国强调两性平等,自从我国在修改法令后,女性在大马地位和男人是一样的。



“原有的法令为:没有任何人因为他的出生地、职业、种族或宗教受到歧视,后来修改成为:没有任何人因为他的出生地、职业、种族或宗教和性别受到歧视。”

健康舞蹈班交流活动

她昨晚出席双溪内健康舞蹈班,配合庆祝国家妇女节而举办交流活动时,如此表示。

这也意味着,任何法律都不能以宗教、种族、出身、性别或出生地为理由,对任何人有所歧视。她举例,如以前只能由父亲带孩子出身分证,现在母亲也能。同时,女性万一面对离婚,其财产可以与配偶分一半。

周美芬也提到,国家很多法律都在修改,以符合宪法。



她说,宪法很重要,当国家谈一个国家课题时,就提及捍卫宪法精神,这是国家最高的法律。任何法律都不能超越宪法精神,包括回教法律,不能取代在宪法下所规定的民事法律。

詹月娥吁更多女性入会

部分双溪内健康舞蹈班成员与周美芬分享健康的喜悦。

双溪内健康舞蹈班主任詹月娥呼吁更多女性加入该组织,为自己建立更亮丽的人生。

走出低谷

她说,该组织是非盈利组织,曾经走过低谷,当时只剩下七位成员。

“后来,随着有共同理念的成员加入,如今已经壮大至60多人,所有参与舞蹈的成员每个星期风雨无阻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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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潘俭伟杨美盈须赔35万 周美芬:25万捐优大医院

(吉隆坡11日讯)马华前副总会长拿汀巴杜卡周美芬指出,随着民主行动党白沙罗前国会议员潘俭伟及蒲种国会议员杨美盈,撤回对莎阿南高庭于去年11月30日裁决诽谤罪名成立,意味着此案已告一段落。

莎阿南高庭当时裁决潘俭伟及杨美盈诽谤罪名成立,须赔偿周美芬35万令吉的名誉损失。

周美芬今日发文告时指出,将在扣除案件诉讼涉及费用后,把赔偿所得剩余的25万8000令吉,捐献给拉曼大学医院。

她说,她接获通知后感到欣慰,因为这场长达5年的诉讼案,随着潘俭伟和杨美盈决定撤回上诉后,意味着高庭在去年11月30日的判决保持不变。

“我要感谢法庭还我清白,谢谢马华公会领导层和党同志的支持,谢谢代表律师,更要感谢所有协助我和信任我的人。希望此案能成为所有从政者的借镜,在发表任何言论时,必须实事求是和有根有据。

“此案也证明,正义可能迟到,但肯定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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