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反驳被指“政治化”论
律师公会:顾及公益

(莎阿南24日讯)马来西亚律师公会主席史蒂文迪鲁驳斥该公会被指“政治化”的说法,反指该公会的角色不仅是照顾本身的饭碗与福祉,而是同时挑起顾及社会与公众利益的重担。

他强调,该公会扮演多重角色,不能被局限于仅照顾律师们的福利课题而已。



“我们扮演多重角色,如果有人说,我们是律师公会,应专注在生计问题及会员的福利,对不起,我们无法办到,否则是我们本身已出现问题。”

不只照顾会员福祉

史蒂文迪鲁昨日出席有关“政府建议修改1976年法律执业法令”论坛时说,若律师公会只照顾会员的福祉,将违反该会的宗旨,即不仅是专注于法律执业事宜。

“我们必须同时估计法律条规、法律改革、法律援助等课题。律师公会的宪章要求我们这么做,法律专业法令就是我们的宪章。”

他也抨击负责司法的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的言论,她在上个月发表谈话,指建议修改该法令可满足法律工作者的升级课题。



阿莎丽娜表示已劝请该公会着重1万7000名会员的利益,包括引入一个共同的律师考试,作为希望成为律师的一个统一的评定标准等,惟史蒂文迪鲁表示,无论如何,若注重大马律师公会会员的福利超越上述课题,将对该法令带来冲击。

他说,根据法律专业法令第42(1)(a)条文,列明了大马律师公会的14项目标,包括在司法方面须给予意见、法律援助、以及社会原则、实践及专业的课题。

反应

 

要闻

宪法专家:元首特赦权不容挑战 减刑首例或可司法审核

报道:林蕙甄

(吉隆坡18日讯)律师公会有意针对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获得减刑一事提出司法审核,然而宪法专家和律师提醒,联邦宪法第42条文的特赦权力,不容被质疑及挑战。

然而,宪法专家认为,减刑的情况属于首次,因此要提出司法审核,可能还是存在可能性。 执业律师冯吉祥受《南洋商报》询问时指出,根据联邦宪法第42条文的特赦权力,在国家宪法中,国家元首被赋予行政、司法的权力。

他说,任何成文法均未提供任何机制来质疑国家元首根据联邦宪法授予的赦免权力。由于权力不属于特赦委员会,因此也不受司法审查。

宪法专家阿都阿兹巴里说,至目前为止,现有法律不允许对国家元首的特赦权提出质疑。然而,由于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案件是前所未有的,因此存有一定的维度。

有助了解元首角色 “因此让我们拭目以待,究竟质疑国家元首决定的有关方面想要提出什么。”

他说,法律并不限制这种挑战,甚至会带来益处。

“这个案例有助我们看到以前可能没见过的某些方面,同时肯定有助于我们更了解国家元首在特赦课题上的作用。”

他说,除特赦本身的问题,应该补充司法行政系统,并且不成为法律和正义的对立面。

阿都阿兹巴里曾在国际回教大学担任法律教授,目前是行动党德彬丁宜州议员。

大马律师公会日前在代表大会上以压倒性多数通过议决,将入禀法庭,挑战特赦局给予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减刑的决定。这项动议由前任主席再诺提出,并获得另一名前主席杨映波附议。

再诺在接受网媒“自由今日大马”访问时透露,该动议是在压倒性多数的情况下通过,而根据依兹里在记者会上公布的票数,该动议一共获得238张赞成票。

视频推荐 :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