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孩子改信回教案上诉
英德拉要求九司聆审

(布城24日讯)联邦法院将于11月14日,聆审印裔妇女英德拉针对3名孩子改信回教的合法性所提出的上诉。

高级联邦律师三苏说,联邦法院高级助理主簿官莫哈末诺今天在进行案件管理时,择订11月14日及15日聆审上诉。



三苏代表此案答辩人教育部及大马政府。

英德拉代表律师阿斯顿、英德拉前夫里祖安(改教前原名巴马纳登)代表律师哈丁,以及代表霹雳宗教局局长、霹雳州政府和改教主簿官的霹雳州助理法律顾问苏海拉,也出席今天的案件管理。

阿斯顿说,他要求九司聆审这项上诉。

联邦法院将审理律师在上诉陈词中所提出的3个司法问题,包括在民事法下结婚的父母,他们的孩子获得改教证书之前,必须获得父母同意。

41岁的英德拉是幼儿园教师,她是针对怡保高庭宣判她的前夫单方面对3名孩子改教无效的裁决,去年12月30日遭上诉庭推翻的裁决,提出上诉。



上诉庭以2比1裁定,民事高庭无权审理回教事务,而改教案属于回教法庭的权限。

联邦法院于5月19日发出准令,允许英德拉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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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未成年嫁回教徒 槟城高庭判改教无效

(槟城17日讯)沙巴女子在4年前与回教徒丈夫成婚,并从信奉天主教改为信奉回教,但槟城高庭今日宣判女子改教无效,并要求改教登记处删除女子的改教资料。

女子(21岁,服务员)来自沙巴根地咬,于2020年(17岁)时嫁予其丈夫,同年6月11日在鸭家路国际伊斯兰传播协会(IPSI)办公室改信回教,但在数月后与丈夫离婚。

未获父母同意

女子父母皆是农民,他们表示从未同意女儿改教,并且在一份宣誓书中声明,女儿不仅是天主教徒,更强调女儿曾在2005年在根地咬的一间教堂接受洗礼。

据“当今大马”引述槟城高庭法官郭树顺的判决时指出,女子在改教时未满18岁(未成年)、也未征得父母同意,因此不符合改教条件。

“依照回教法,未成年者须在父母的同意下才能改信回教。”

郭树顺发出提审令,宣布取消女子的改信回教证书和其余相关文件,并宣布女子仍是天主教徒。

郭树顺并无宣布任何有关堂费指示。

该女子将槟州回教理事会和槟州改教登记处列为答辩方,其代表律师为山瑟星及古纳马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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