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律师公会呼吁朝野
反对法律专业修法

谢依玲呼吁公众关注律师团体面对的修改法令问题。左为陈国强。

(怡保23日讯)随着政府有意在今年10月在国会提呈修改1976年法律专业法令(LPA),大马律师公会希望朝野国会议员届时在国会投反对票,捍卫律师专业团体的独立性及自主性。

大马律师公会秘书谢依玲指出,该会目前已在全国各州举行巡回公开论坛,以唤起公众及律师团体在这方面的觉醒及关注。



她今日在霹雳律师公会主持演说后说,虽然该会曾向全体国会议员发出邀请,不过至今仅有在野党的国会议员出席相关论坛。

大会法定人数不合理

谢依玲在会上披露,该法令的其中一项修改内容是政府将委任两名代表律师进入该公会的理事会,同时在理事会会议后负责向政府汇报,无疑这将侵犯理事在会议中的自由辩论与隐私权。

“此外,修正后要规定律师公会常年大会法定人数,从原有的500人增至4000人,那是不合理的,因一些专业团体,法定人数也仅100人。”

针对律师公会是否会召开特别大会讨谈有关问题,谢依玲表示,该会有此计划,不过目前手头上没有修正法令的草案,要辩论也相当困难。



她呼吁会员时刻戴上“捍卫大马律师公会自由”字眼的手环及徽章,提醒身边的人关注该项课题。

今日的论坛是继马六甲、登嘉楼及彭亨后,全国进行的第四场。在场者包括霹雳律师公会代表陈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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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专家:元首特赦权不容挑战 减刑首例或可司法审核

报道:林蕙甄

(吉隆坡18日讯)律师公会有意针对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获得减刑一事提出司法审核,然而宪法专家和律师提醒,联邦宪法第42条文的特赦权力,不容被质疑及挑战。

然而,宪法专家认为,减刑的情况属于首次,因此要提出司法审核,可能还是存在可能性。 执业律师冯吉祥受《南洋商报》询问时指出,根据联邦宪法第42条文的特赦权力,在国家宪法中,国家元首被赋予行政、司法的权力。

他说,任何成文法均未提供任何机制来质疑国家元首根据联邦宪法授予的赦免权力。由于权力不属于特赦委员会,因此也不受司法审查。

宪法专家阿都阿兹巴里说,至目前为止,现有法律不允许对国家元首的特赦权提出质疑。然而,由于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案件是前所未有的,因此存有一定的维度。

有助了解元首角色 “因此让我们拭目以待,究竟质疑国家元首决定的有关方面想要提出什么。”

他说,法律并不限制这种挑战,甚至会带来益处。

“这个案例有助我们看到以前可能没见过的某些方面,同时肯定有助于我们更了解国家元首在特赦课题上的作用。”

他说,除特赦本身的问题,应该补充司法行政系统,并且不成为法律和正义的对立面。

阿都阿兹巴里曾在国际回教大学担任法律教授,目前是行动党德彬丁宜州议员。

大马律师公会日前在代表大会上以压倒性多数通过议决,将入禀法庭,挑战特赦局给予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减刑的决定。这项动议由前任主席再诺提出,并获得另一名前主席杨映波附议。

再诺在接受网媒“自由今日大马”访问时透露,该动议是在压倒性多数的情况下通过,而根据依兹里在记者会上公布的票数,该动议一共获得238张赞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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