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刊

成立信托 保障资产/周志强

从事食品生产的老李面对生意如何交捧的问题,烦恼如何可让两个孩子获得公平的分配?

成立信托让其企业与资产获得保障,以能永续经营,这不失是好的处理方法。



之前提到从事食品生产的老李生意交捧的烦恼——如何保障老大的权益,以及确保嗜赌的老二不会典当公司。

以下是笔者的建议:

1. 老大最大的长处是敦厚老实与可靠,但弱点却不擅经商。

从其长处而言,老大可负责企业内部的管理和监督如生产线、货舱、行政、会计等部门。至于市场部门与开发部门交由老二负责。

2. 老二最大的问题是嗜赌,这或会摧毁老李辛苦建立的企业,但老二的长处是有魄力、有创意与擅长经商之道。



可让老二发挥所长在市场与开发部门,但控制他在资产与资金调动上的权力。

3. 公司股份无需急于转让,预防万一老李意外死亡会而导致公司面对措手不及困境。

可先建立一个私人信托专针对企业转让,资产转让的方式进行。

4. 让两个儿子各依所长在公司管理层发挥能力,将固定资产锁入信托内,让孩子及其家庭获得基本生活保障。

5. 现需要尽快建立企业价值文化与系统化管理,包括公司长远的愿景、使命与短中长期目标。后再设定绩效追踪、培养公司上下员工的凝聚力等。

成立信托的事项

成立信托是把法律合法拥有者与资产享有者区分,以达到信托设立人的终极目标。

以老李的情况,他可考虑把企业或资产合起来成立信托,目的是让辛苦建立的企业与资产获得保障,以能永续经营。但,考量老李当下的状况,把企业置入信托不太理想,原因是其企业主要是以生产供应为主,还未建立企业的清楚定位、企业文化、内部管理系统与强稳的品牌等。

建议若要成立信托,可考虑先把资产(流动与不动资产)置入在信托内。除立下遗嘱外,老李可先设下最基本的资产,如他与太太联名的10英亩左右粽油园、两间房子及两间店面。这可确保其下一代,甚至下下一代能享有基本的遗产。在信托契约内需要阐明设立者最终心愿为依归。

成立信托3重要角色

●信托设立人(Settlor):他是100%拥有资产者,是法律的合法拥有者也是受益者。

●信托人(Trustee):可有高达4人为信托人,也可依据1949年信托法令下注册的信托公司。

●受益人(Beneficiary): 成立信托的目的,是设立人想让受益人享有的资产/方式。

全面规划财富传承

其实老李也不一定非把企业置入信托,因这里有优点与弱点。

优点是可确保企业拥有权与享有权受到设立者预先规划,进而起着一定的保证,确保企业不会支离破碎。

短处是继承者若要发展与发挥,会受到设立者的限制,另,太注重保护下一代的遗产规划,会埋下后代不长进的后果,他们会只求享乐而不生努力。

所以,传承的核心价值关键点不是让后代因享有遗产,而能过无忧无虑的生活,应是通过更好的架构,来培养下一代更具竞争力。

因此,在考量全面的财富传承与企业永续经营上,创始者或领导者须深入评估企业当下的状况,再规划短期、中期与长期的策略。

所有的遗产规划工具是让财富传承与企业永续经营,得到更完善的规划,不要本末倒置的把遗产规划当成是财富传承与企业永续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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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律

户头无故多了钱,能占为己用?/刘健辉

商法律|刘健辉(执业律师)

问:你好,我不小心用了不是我的钱!

事情是这样的,我在A银行和B银行都拥有一个储蓄户头,一般上A银行的户头用于储蓄用途,B银行的户头是用于生活开销。问题来了,我几个月前买了一间新家,就把A银行的所有储蓄都放进购买新家的头期而剩余的是通过银行贷款缴付。

前几天,我收到一封律师信向我追讨数额为4万5000令吉的款项,内容是基于疏忽而被存入A银行的款项,如果我拒绝在7天内缴付该款项就会因为我刑事违反信托而报警处理。

同一时间,也会在法庭基于民事违反信托而向我提出诉讼。请问刑事和民事违反信托的区别是什么?

答:当你收到来历不明的款项,并不意味着你是该款项的持有人或拥有者。

根据以判决方式强制设立的推定信托(Constructive Trust)的法律概念(根据平衡公平正义的原则),在特殊的情况下,特定财产的持有者纯粹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持有财产是不符合良心的,或把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占为己有,因而由法院施加的一项信托。

仅是一名信托者

简单来说,你可能现在拥有该笔款项,因为他确实是在你的户头里,但是受益拥有者(Beneficial Owner)却不是你,你只是一个信托人罢了。

话虽如此,一旦违反信托,则会触犯法律并惹来刑事和民事的诉讼。

根据马来西亚的刑事法典,收款人在清楚知道来历不明的款项不属于自己,却私吞该笔款项(也就是说你在知道资金是错误发送的情况下,保留或使用资金),那就是违法行为,并且可能会在刑事法典下被调查或提控,这包括第405条文的刑事失信。

刑事和民事的区别

同一时间,你也可以被提出民事诉讼。

对于违反信托这个概念,刑事和民事的区别的确是不同:

1、在刑事案件里,汇错款项的人(受害者)只是扮演身为投诉者和证人,但真正提告收款人(被告)的则是检察方。相反的,在民事案件里,受害者就必须聘请律师正式入禀法庭提出诉讼。

2、在刑事案件里,检察官的证明标准是必须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Proven Beyond Reasonable Doubt);在民事诉讼里,提告人的证明标准是可能性平衡(Balance Of Probabilities)。

简单来说,在刑事案件里检察官必须证明你有意图(Mens Rea)去霸占钱财,民事诉讼的提告人就不需要。

也就是说,如果检察方成功把你定罪,那么你的民事诉讼就凶多吉少;但是倘若民事诉讼败诉也不代表刑事案件一定会被入罪,因为倘若只要有一丝的合理怀疑就不能把你入罪了。

3、刑事案件的目的是把犯人送去监狱坐牢,民事案件的主要目的是索取赔偿。

*读者有任何商业法律咨询,可直接将问题传至:[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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