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阳光大帝前董事
非法集资2.3亿控2罪

(吉隆坡17日讯)在新加坡非法集资而被判入狱7年的阳光大帝(Sunshine Empire)前董事何俊杰,今日被控协助投资公司非法集资,收取高达2亿3000万令吉款项。

何俊杰面对两项控状,唯他否认有罪。第一项控状指37岁的何俊杰于2006年7月14日至10月17日间,在没有合法执照下向顾客收取初期投资资本;第二项控状则指他在2006年10月18日至2008年4月4日间,犯下同样罪行。



可监10年罚千万

他被控抵触1989年银行与金融机构法令第25(1)条文,与相同法令第106(1)条文同读,并可在第103(1)(a)条文下被判罪。一旦罪成的最高刑罚是坐牢10年或罚款1000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国行主控官王兴志在庭上说,被告的公司也曾在2010年6月,因同样罪名遭罚款200万令吉。

王兴志指出,控方要求两项控状一起审理,基于这是严重罪行,加上被告拥有新加坡永久居民权,因此建议被告的每项控状以100万令吉保外。

他说,被告收取的初期投资资本共2亿3000万令吉。



获准200万保外

被告代表律师诺丽莎以被告曾因涉及欺诈交易和失信案曾在新加坡服刑7年,且配合警方调查为由,要求减低保金。

地庭法官阿兹曼阿末决定让被告由两名担保人以200万令吉保释,被告护照也交由法庭保管,每个月首个星期也需到警局报到,案件择定9月19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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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大帝事件揭辛酸
3苦主诉投资血本无归

苦主黎先生像记者出示当年投资的文件。

(新加坡30日讯)阳光大帝事件延烧,3苦主现身表示经人介绍参与投资却血本无归,一人爆出八旬友等不到取回血汗钱的一天,就已离世。

阳光大帝创办人彭华(58岁)在新加坡刑满出狱后,被引渡到马来西亚吉隆坡再次被控,令这个当年轰动一时的骗案再次引起关注。阳光大帝当年吸金7900万元(约2亿3700万令吉),商业事务局后起获2100万元(约6300万令吉)资产。这笔资产被冻结超过10年,苦主分文未索回,警方证实正与总检察署商讨如何处理资产。



其中一名苦主黎先生(78岁,退休人士)昨联络《新明日报》表示,自己在10年前也两度投入共2万3000元(约6万9000令吉)投资黄金。他表示自己10年前参加气功班时,经人推荐和另一名学员一起参加这个投资计划。

“后来我听说一名姓江的同事也加入阳光大帝的投资计划,他相信比我更早加入,遗憾的是他没能等到彭华出狱,也没等到取回这笔血汗钱的一天,在7年前就过世了。”

黎先生带着记者走访这名友人的故居时,发现他们一家人或已搬走。

陈其玉律师受询时表示,虽然苦主已经过世,但他的合法遗产执行者还是可以向法庭提出要求,索回这笔钱。

“世上没白吃午餐”



有苦主当初刚投入近3万血汗钱,不到数天就惊悉彭华被捕,资产查封。

另一名受害者蔡先生(55岁,散工)告诉本报,他在2007年听朋友说这项投资的利润不错,同年11月初投入约2万5000元(约7万5000令吉)。

“他们原本说半年就可以回本,岂料,不到几天,彭华就被捕了,我们的钱就这样血本无归了。”

自称也投入约5万元(约15万令吉),上线感叹:“早就知道会有风险,世上没有白吃的午餐。”

蔡先生和黎先生的“上线”罗先生,这名65岁的退休人士坦言,当初介绍了几名朋友一起投资,但同样连本金都没拿回,彭华就已被捕。

“已经这么多年了,能拿回当然好,但我已经不抱以太大希望,能忘就忘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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