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梳邦市会执照组:不应强制爱国
不挂国旗罚款建议取消

(梳邦再也17日讯)梳邦再也市议会执照小组委员,昨日拒绝接纳秘书处提议的辖区内业者须在国庆月张挂国旗,否则罚款至高1000令吉的建议。

该小组强调,爱国情操应是自动自发,不该受限。



这意味着,小组拒接纳,其他附加建议包括列为营业执照条例之一,规定商家须在国庆月即8月15日至9月16期间张挂国旗和确保国旗状况完好,以及明年展开取缔等事项,都不存在。

梳邦再也市议员兼行动党党鞭贝荣强今日针对此建议召开记者会澄清,要求辖区内业者在国庆月张挂国旗只是建议,尚未正式在执照组讨论。

他说,有关业者需在国庆月挂国旗,只是市议会秘书处提呈给执照组委员会探讨的建议而已,不是强制性条例。

“早前有媒体报道指梳邦再也市议会制定业者须在国庆月张挂国旗,这是不正确的,让业者有所误解。”

建议不列入条例



贝荣强说,执照组委员会基于国情不一,气氛不适,不可强迫他人挂国旗,以及爱国者会自动挂国旗而非强迫性,拒接纳探讨建议,所以这建议不会成为当局条例。

他也说,市议会24个居委会每年也有分发国旗给居民,鼓励他们张挂,并鼓励业者自动张挂国旗,来表达对国家的尊敬。

出席者有梳邦再也市议会行动党市议员戴祯兴、叶国荣及郑金龙。

贝荣强说,规定业者张挂国旗建议并非来自市议会任何一位市议员。他坦言,不少业者阅报得知有这项建议时,联络市议员提供意见,虽有业者正面回应,惟负面占多数,认为爱国情操不该受到强制。

此外,也是非政府组织成员的郑金龙认同爱国不该变为强迫,而是从心里发出爱国情怀,并鼓励人民通过挂国旗表达对国家的爱。

戴祯兴(左起)、贝荣强、叶国荣及郑金龙鼓励商家与居民在国庆日自动自发张挂国旗,表达对国家的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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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悬挂以色列国旗认罪 男子监6个月罚款500

(马江30日讯)一名男子因悬挂以色列国旗而被控上法庭,他认罪后被判坐牢6个月及罚款500令吉。

30岁的被告哈马祖菲卡是在推事祖阿祖琳宣读其控状后,俯首认罪。

如果被告无法缴付罚款,必须以坐牢3个月取代。

无论如何,被告早前也因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C条文,被判坐牢5年,因此他必须先服完这5年刑期后,才开始服刑。

他被控在今年10月19日中午1时,在武吉巴容的甘榜巴当乐邦一间汽车饰品店前,悬挂以色列国旗,抵触1949年国家标志(控制展示)法令第3(1)条文。

此案由警方检控官奥曼依布拉欣负责提控,被告则由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的律师作为代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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