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阿里芬:回教法庭判决
不能带到民事法庭上诉

阿里芬为哥打峇鲁法庭主持动土礼。

(哥打峇鲁4日讯)回教法庭与民事法庭“河水不犯井水”,回教法庭的判决,不能带到民事法庭上诉。 

联邦法院首席法官敦阿里芬强调,任何在回教法庭审理的案件,一旦在回教法庭开始,就必须终于回教法庭,同样的,在民事法庭审理的案件,一旦在民事法庭开始,也必须终于民事法庭。 



“被告若不满回教法庭的判决,也不能向民事法庭上诉。” 

他今日在敦蓉新市镇为哥打峇鲁法庭主持动土礼后,针对回教法庭的判决,是否可在民事法庭上诉,以逃过鞭笞等判刑时,作出上述反应。 

他也强调,回教法庭并不在民事法庭管辖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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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被指控超市偷RM29物品 顾客获赔偿1.3万

(槟城13日讯)大山脚一家超市因店主管在4年前错误指控一名顾客盗窃及将对方拘留,而被判须向后者支付1万3040令吉的损害赔偿。

据网络媒体“自由今日大马”,61岁原告兰古马拉曼(工厂主管)在2020年起诉该超市,指控其殴打及不当扣留。

法官罗扎娜逾令有关超市支付1万令吉的一般损害赔偿、3000令吉软组织伤害及特殊损害赔偿40令吉予原告。

同时,她也逾令该超市支付自2020年11月9日(起诉日)起总额5%的年利率,以及3000令吉诉讼费予原告。

据报道,原告声称,他于2020年4月4日傍晚时分前往有关超市购物,当时正值疫情行动管制令时期,他携带一个用过的塑料袋,上面有一张已撕破的“付费”标签,是他之前在同一家超市购买的塑料袋,因当时担心疫情,才重复使用有关塑料袋。

原告说,当他挑选物品并放入塑料袋时,遭到店主管指控偷窃,他已当场否认,但对方坚持要他跟随至店后方。

报道引述在法庭呈堂的报案书指,原告当时已放入总值29令吉的8种物品进袋子,包括一包茶叶、花生、罐头沙丁鱼、调味粉及三包红糖。

在店后方,原告被带往会见两名男子,后来证实是店主管的儿子和哥哥,他们也是超市员工。 原告也指其中一名男子攻击其脸部。

两名警察事后赶到,并建议原告到警局报案及到医院就医。 大山脚医院证实原告右脸颊,因遭攻击受伤。

超市辩称,顾客因试图携带未付款的商品离开,而被员工逮捕。他们也否认了随后发生的事故,即袭击的指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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