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首席法官:总检长兼管恐利益冲突
司法检控应分家

(吉隆坡30日讯)联邦法院首席法官敦阿里芬建议,司法及法律服务委员会(SPKP)一分为二,司法组由法院首席主簿官负责,法律组由总检察长负责,以保障司法机构的独立,并消除总检察长掌管该委员会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他说,联邦法院主簿署已向司法及法律服务委员会反映这项建议,期盼今年杪有着落。

仅调整行政



“对民众而言,这是好的建议,也不需要动用任何开销或修改联邦宪法,仅仅是行政上的调整。

“老实说,我本身急于看到此建议的成果。”

阿里芬今日为2016年司法官员大会主持开幕礼后,在记者会上发表谈话。

司法及法律服务委员会不属于公共服务领域,反之是另一个附属在公共服务局的服务委员会,除了公共服务局主席以外,还包括总检察长及6名法官在内。

司法官员为地庭法官、推事、高庭主簿官、副主簿官,法律官员则是来自总检察署的高级联邦律师、副检察司等各组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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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首席法官:10年前点出问题 丹回刑法不止16条文违宪

(吉隆坡15日讯)随着联邦法院裁决2019年吉兰丹回教刑事法典(I)16项条文无效一事引起议论,联邦法院前首席法官敦阿都哈密认为,丹州刑事法典的违宪条文不止16项条文。

他昨日在个人网站撰文说,他无意说明是哪些条文,并希望读者“阅读及思考”。

“这也是我刚出版的新书书名。”

阿都哈密说,他早在10年前就曾撰文,阐明回教法与民法之间的冲突。

“联邦法院裁定该法令16项条文无效,是因为‘这些条文的本质乃隶属于联邦权限,只有国会有权制定’。”

反对票仅质疑资格

他指出,若丹州出生的律师聂依琳检视他在10年前撰写的文字和言论,事实上还有很多条文可受挑战。

此外,他也说,尽管联邦法院以8比1多数做出有关裁决,但这一票也仅是裁定聂依琳不具备法律资格作出相关挑战。

“或许有人会说,至少有一名法官,即东马大法官丹斯里阿都拉曼站在他们那边,但我们必须明白,相关裁决仅攸关法律资格,而非课题本身。

“就算他的裁决是正确,也仅是宣判聂依琳不具备资格展开这宗诉讼。”

他说,尽管如此,其他人在往后仍可以就同样的条文,作出新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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