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丹州的“陆续有来”/南洋社论

25日,吉兰丹州哥打峇鲁市议会向一家钟表店开出罚单,原因是其店内张贴了两张“性感”海报;27日,该市议会公关主任阿兹曼重申,宣传海报不可露腿露胸,否则统统要罚。



哥打峇鲁市议会的动作,当然即时引起华社哗然,但可以肯定的是,类似事件并非首例,且还会后续有来。

伊斯兰党自1990年重夺丹州政权,26年以来回教化政策层出不穷,摆在眼前的事实清楚地告诉大家,所谓回教化政策不影响非回教徒社会的说法根本不能成立。

丹州行政议员拿督陈升顿日前讥笑反对回刑法的华裔乃“盲从”及“傻傻的”一族,他说,回刑法争议根本不存在,因为伊党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将在今年10月重新在国会下议院提呈的私人法案,只是欲修正1965年回教法庭(刑事权限)(355法令),且不涉及修宪。

他反击说,如果认为修改355法令违宪,华团必须提出证明。

陈升顿以伊党行政议员身分维护其党主席的举动,从政治角度来说固然无可厚非,但若说“哈迪法案”跟回刑法毫无关连,却未免有欲盖弥彰之嫌,况且丹州大臣拿督阿末耶谷和副大臣拿督莫哈末阿马不只一次强调,哈迪法案是为了扩大回教法庭的权限至全国。



25日,代表国内284个马来组织的马来协商理事会(MPM)表明,所有回教事务的制定或修正,都必须咨询州宗教理事会或取得马来统治者的同意,而国会无权修改回刑法,因此伊党主席哈迪阿旺向国会提呈私人法案,最终将白费功夫。

一直以来,回刑法的主要争议,在于许多国人对大马作为一个世俗国的维护,认为一国不容二法,但往更深一层想,大马回刑法其实早就存在,华社现阶段所反对的,只是由伊党倡议,其中涉及断肢的回刑法。

马来协商理事会要哈迪撤回私人法案,是希望哈迪别搞乱了州政府和国会在回教事务上的权限,而伊党则认为要扩大回教法庭的权限,就必须获得国会通过修改相关法令;两者之间的争议,看来不会就此停歇,且可能在10月国会复会前更复杂化。

单单一个哥打峇鲁市议会所实行的回教化条例,已经闹得满城风雨,要是伊党所倡议的丹州回教刑事法获得落实,其将引发的震撼力也就可想而知。

或许前首相敦马哈迪医生讲得最贴切,回教断肢法的败笔,在于缺乏公平公正,当两个人同时犯上同样罪过,其中一人却必须接受酷刑,法律的公正性将因此荡然无存。

同样的道理,将价值观上存有落差的回教化政策全面落实,要叫非回教徒社会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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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部长:不仓促决定 赋各州回刑法自主权

(吉隆坡20日讯)掌管宗教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纳因莫达指出,针对修改联邦宪法,以让各州拥有制定回教刑事法的权限一事,政府不会仓促下任何决定。

上述内容是出自纳因莫达昨日在国会下议院,以书面形式回应伊斯兰党马江区国会议员丹斯里哈迪阿旺提问时给予的答复。

哈迪阿旺询问政府是否准备修改《联邦宪法》,以赋予各州制定回教刑事法的全咯。

纳因莫达表示,政府不会草率做出任何与上述事项有关的提议。

“为了确保该提议不会在法庭上受到质疑,需要经过全面且谨慎的审核过程。”

他说,研究州议会回教立法权的特别委员会正在商讨处理方案,为上述事项寻求解决放方法。

他也说,该会将在6个月至1年内完成报告,并提呈给大马全国回教事务理事会(MKI)和马来统治者会议进行审查。

有关事项是出自今年2月,联邦法院宣判2019年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法(I)下的16项条文无效,此事项引起朝野争议,针对修改联邦宪法以让各州拥有权限修订回教刑事法一事展开热烈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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