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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被骗接受较低报价取悦纳吉
国贸资本前大股东诉高盛

美国投资大行高盛周二被其曾提供顾问服务的马来西亚银行控股公司国贸资本前大股东起诉。(档案照)

(纽约27日路透电)美国投资大行高盛周二被其曾提供顾问服务的马来西亚银行控股公司国贸资本(EON Capital)前大股东起诉,后者指控高盛在一项并购交易中欺骗性地建议接受较低报价,以取悦马来西亚首相拿督斯里纳吉。

国贸资本时任大股东博智资本(Primus Pacific Partners)在提交给位于曼哈顿的纽约州高等法院的诉状中称,向高盛及其前执行董事雷斯纳寻求5.1亿美元(约20.7亿令吉)的赔偿,因高盛隐瞒了与纳吉和马来西亚主权财富基金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的利益冲突。



博智资本正在为其指控的高盛做法给其造成的损失,寻求至少1.7亿美元(6.902亿令吉)的赔偿,外加至少3.4亿美元(13.804亿令吉)的惩罚赔偿。

高盛称该诉讼“被误导”,将会抗辩。雷斯纳的律师没有立即回复置评请求。

比合理价低了数亿美元

根据诉状,曾持有国贸资本20%股权的博智资本,在国贸资本考量丰隆银行(HLBANK,5819,主板金融股)的收购要约时,高盛担任前者的顾问。

曾是大马交易所上市公司的国贸资本,在被丰隆银行并购后已除牌。



博智资本称,高盛和雷斯纳于2010年1月时认为,丰隆银行的第一份报价不公平,但在3个月后就认为修订后报价仅提高2.8%的要约是公平的。

“高盛的欺骗和违反信托责任,导致丰隆银行对国贸资本的收购价较合理价格低了数亿美元。没有一家不存在利益冲突的投行,会认为丰隆银行的第二次报价公平,也不会建议董事会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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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亿美元汇刘特佐公司 查案官:非大问题没查问

(吉隆坡24日讯)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一名查案官不认为汇款7亿美元给在逃大马富商刘特佐的公司,是什么重大的问题,所以就没有向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了解,是否曾发出这项指示。

查案官诺艾达今日在法庭供证时说,她不认为纳吉有没有指示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一名高级执行员汇款,是重要的问题。

诺艾达接受纳吉代表律师旺阿兹万的盘问。

旺阿兹万:你有没有问纳吉,转移10亿美元投资额的70%款项指令是否来自他?

艾达:我只是问沙鲁(时任一马公司总执行长)而已。

旺阿兹万:你有问纳吉吗?

艾达:没有。

旺阿兹万:你不认为你应该问纳吉吗?

艾达:不,我认为这不重,要。

纳吉被控和刘特佐同谋窃取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数百万令吉。纳吉面对涉及22亿8000万令吉的25项滥权和洗黑钱控状。

本案控方在开案陈述中说,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与Petro Saudi International Ltd签订了合资协议,根据该协议,1MDB需出资10亿美元,相当于该项目40%的股权。

控方指只有3亿令吉已支付给合资公司,其余7亿美元转给Good Star。

控方也指沙鲁与开曼群岛实体PetroSaudi Holding签署了合资协议。

艾达是本案控方传召的第49名证人,她接受律师指纳吉并没有指示沙鲁或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与卡曼群岛的公司签署协议。

不过她不认同律师指沙鲁是刘特佐的同谋。

她说“我相信所有跟刘特佐有关的行动,都是基于纳吉的指示。

案件续审中。

图将里扎诉讼移另一高庭
1MDB申请被驳回

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试图将其针对电影制片人里扎及其制作公司的诉讼,移至另一高等法庭的申请,已遭吉隆坡高等法庭驳回。

里扎的律师法尔汉沙菲和吉纳维芙表示,上述裁决是由司法专员拉惹阿末莫查努丁所做出的。

律师表示,该申请因管辖权理由被拒绝。

他们在一份声明中说,这一决定意味着里扎案的审判将在拉惹阿末莫查努丁的管理下继续进行,诉讼程序定于10月开始。

去年,高庭定于今年10月16日起,审理1MDB及其3家子公司起诉里扎,涉嫌挪用2亿5000万美元制作电影及购买房地产的案件。

1MDB的3家子公司分别是1MDB能源控股有限公司、1MDB能源有限公司,以及1MDB能源(冷岳)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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