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恶父3年内虐打4年幼孩子
连5个月大女儿也不放过

恶父虐打孩子,单脚倒吊5个月大的女儿。(示范照)

(新加坡22日讯)踩裂儿子手腕、丢点燃香烟在脸上、单脚倒吊婴儿……,35岁恶父3年内多次虐打4名年幼孩子,把他们当出气筒,甚至连5个月大的女儿也不放过。

被告是35岁马来族男子,育有5名年龄目前介于8个月大至11岁的孩子。当中,4名孩子遭父亲虐待,只有第四个儿子侥幸逃过。



新加坡《联合晚报》报道,为保护孩童的身分,媒体不得报道孩童或被告的名字。

面对10项控状

被告面对10项控状,包括蓄意严重伤人、鲁莽行为危害他人安全等。控方以其中6项提控,这些控状在2014年2月和今年4月间发生,被告昨午认罪。

案情显示,被告在2014年2月,发现9岁的大儿子对妻子没礼貌,于是从住家厕所拿出塑料管,用它打儿子的手脚,再拳打儿子脸部和赏他耳光,直到儿子道歉为止。

隔天,儿子的老师发现他脸部涂了厚厚的粉,擦掉后惊见满脸淤青和伤痕。



同年3月,被告的7岁儿子在客厅床褥躺着,继母(被告的第二任妻子)为了处罚他没有收拾好东西,便踩在他右膝盖上和掌掴他。

听到儿子大哭后,被告从房间走出,两次踩在儿子左手和肚子上,被告过后回房。

儿子左手疼痛,无法入睡,隔天告诉老师后,被老师送入医院检查,发现他左腕骨裂。

抓起5个月大女儿拳打

今年3月,被告与妻子吵架,一旁的5个月大女儿放声大哭,被告觉得心烦,便抓起她的一只脚,倒吊从床上拉起,甚至尝试拳打她的肚子。

案展8月4日下判。

把6岁儿子悬挂窗沿

为了恐吓进行家访的儿童保护官离开,被告竟把6岁儿子放在窗沿上,让他头部危险地悬挂在窗外。

一名女儿童保护官今年4月某日傍晚6时15分,到被告家做家访,注意到6岁儿子身上的伤痕,便要求带他去医院检查。

不料,被告生气表示:“如果你带走他,你明天就不会看到我了。我不会在你眼前做,而是会在你背后做,你不要后悔。若你带他去检查,你明天就会看到新闻。”

保护官担心被告自杀,于是离开。她两小时后又返回,被告见了气得把手机丢在她身上,但没打中。

被告越来越激动,大声乱喊,突然抱起儿子走去厨房。他打开厨房窗口,把儿子放在窗沿上,儿子头部悬在窗外,双脚则在单位内。他自己则坐在儿子旁边的窗沿上。

保护官担心被告会和儿子一同跳出窗外,赶紧离开单位,并拨电报警。

所有孩子都害怕父亲

法官谴责,被告身为应该保护孩子的父亲,竟成为虐待他们的人,行为令人厌恶。

根据孩童指导诊所的报告,所有孩子都害怕父亲,因为他时常会有虐待他们的行为。控方指出,这意味着被告或许多次虐待全部孩子,超过目前的10个控状。

目前,被告的两名孩子住孤儿院,两名跟母亲,另外一名跟亲戚住。

恶父虐打孩子的恐怖恶行:

●踩裂7岁儿子左手腕

●把6岁儿子放在窗沿上,头部悬在窗外

●单脚倒吊5个月大的女儿,再尝试拳打她的肚子

●丢香烟在6岁儿子脸上

●用塑胶管打9岁儿子的手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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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

辅警暴打头部虐死继女 生母见死不救 与夫齐判监

(新加坡16日讯)11岁女童被继父用运动铁杆暴打致死,目睹过程的女童生母见死不救,继父被判坐牢15年11个月和打鞭12下,生母则被判坐牢7年8个月3周。

据《新明日报》报道,2020年11月6日晚上8时,继父在西部的一间组屋单位内,用运动铁杆挥打,击中11岁女童的头部,导致她昏迷和内出血,四天后送院不治。

29岁继父法兹立面对16项控状,他早前承认其中6项,包括误杀女童、蓄意伤害和虐待。

30岁生母罗斯琳达则面对9项控状,她承认两项蓄意伤害以及一项住在同一屋檐下却见死不救的罪状。她也是相关刑事法典条文于2020年生效后,首个在此条文下被治罪的被告。

案发时,法兹立是名辅警,罗斯琳达则是家庭主妇,两人2019年初开始拍拖,同年10月同居,隔年4月结婚。这是罗斯琳达的第二段婚姻,逝世女童是她婚前与其他男子所生。

据早前报道,案发当天,法兹立发现女童吃饭速度很慢,叫她做伏地挺身的姿势,接着用运动铁杆打她,共袭击了头部5次,还因力道太大导致铁杆弯曲。

当时,罗斯琳达也在场但没有出手阻止,女童因连续遭到暴打,当场失去意识。

两人尝试唤醒女童,发现她耳朵流血和头部肿大,但法兹立担心被捕而没将人送往医院。

11月10日上午,女童睡醒后感到晕眩和手臂疼痛,不久后倒卧床垫,失去意识,同天送院后不治,死因为头部伤势。

法兹立昨日被判坐牢15年11个月鞭打12下;罗斯琳达则被判坐牢7年8个月3周。

禁令撤销 准媒体报道2被告身分

控方昨日在高庭法官下判后,申请撤销原有的禁令,让媒体报道男女被告的身分,申请获得彭康钊法官批准。

古玛里山副检察司解释,当初考虑到若被告选择抗辩,女童三个同母异父的弟弟或须上庭供证,为了保护这些证人的身分而向法院申请报道禁令。如今案件审结,已无须传召证人,因此没有必要保留报道禁令。

根据儿童与青少年法令,如果上庭供证的证人是年龄低于18岁的儿童与青少年,媒体不准报道任何可能泄露他们身分的信息。 

怕老师发现伤势 两月不让女童上学

庭上揭露,两名被告被捕后,罗斯琳达与前夫生的两个儿子目前交由前夫照顾,与法兹立生的儿子则被安排寄养。

根据案情,法兹立早在2019月3月开始因各种理由虐待女童,包括嫌她吃东西太慢、怀疑她偷东西等。

法兹立曾逼女童把一瓶1.5公升的水扛在肩上,再用藤条和皮带鞭打她;也用木棍打她的脸颊与嘴唇,以及处罚她做平板支撑并同时掌掴她。罗斯琳达则曾在深夜对女童泼热水,痛得她惊醒尖叫。两人也会逼女童吃小辣椒。

为了不让学校老师看到女童伤势,两人不让女童上学两个月,校方派人做家访了解情况时,也遭夫妻俩拒于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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