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旅台大马生救友溺毙

3名死者家属在台湾新竹设灵,中为罗暄宗的灵位。

(关丹19日讯)4年前失长子,上星期又痛失次子,一名母亲何宝珍二度承受丧子之痛,忍着伤痛漂洋过海,远赴台湾出席儿子暄宗的丧礼。

大马留台生罗暄宗上星期在新竹大平溪溺毙,患癌母亲4年前缺席长子炫丰的举殡,成了终身遗憾,如今再失去次子暄宗,她不想再有遗憾,决定挺着虚弱的身子,忍着伤痛,远赴台湾。



4年前,罗家一家五口深夜外出夜宵,不幸遇车祸,长子罗炫丰不治,母亲何宝珍当时受重伤在院留医,无法见孩子最后一面;4年后,再次丧子的她决定在女儿萱茹及萱潍陪同下,明天搭飞机往台湾,见孩子最后一面。

慈济协助赴台

萱茹受询时说,母亲一直都想去台湾看暄宗,但家人担心她身体挨受不住,加以阻止,但如今台北办事处及慈济愿意协助他们,并安排飞机票及行程,他们决定让母亲飞往台湾。

她说,2天前已出发到台湾的父亲罗德荣,已在当地办理手续,暄宗的遗体今日已入殓,择定于周四(21日)火化,一家人将于周五(22日)携暄宗骨灰返国。

受丧子之痛的罗德荣,呆坐在灵堂门外,许多慈济义工安慰。

新闻背景
抓虾捕鱼客死异乡



大马留台生罗暄宗(24岁,来自关丹达士利亚),于上周五(15日)深夜与3友人相约至新竹县北埔乡大坪溪水域抓虾、捕鱼,结果客死异乡。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4人往上游抓鱼虾两个多小时后,即翌日的凌晨2时许,其中两名身着潜水衣的余姓、温姓男子,疑因黑暗中又不熟水性,突然踩空而在溪中灭顶,罗暄宗见状马上搭救却不幸溺水,消防人员将3人救上岸后都无生命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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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中国男子7年前泳池溺毙 酒店疏忽罪成判赔35万

(布城9日讯)上诉庭日前裁决,吉隆坡一家五星级酒店须承担一名中国籍男子于7年前在酒店泳池溺毙的责任。

以法官拿督苏邦莲为首的上诉庭三司,推翻吉隆坡地庭和高庭的判决,一致裁定涉事五星级酒店应赔偿死者的家属。另外两司分别是拿督阿兹玛和拿督王健强。

上诉庭是今年2月做出口头裁决,而王健强的书面判词则于上周通过司法机构网站发布。

王健强指出,地庭和高庭驳回死者戚祥清(译音,22岁)父母的兴讼及上诉,皆犯了事实和法律错误。

戚祥清是一名小学中文老师,他于2017年以游客身分入境大马后,入住吉隆坡一家五星级酒店。他于该年2月14日被发现溺毙在酒店泳池。

上诉庭谕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高庭法官计算出的损害赔偿金。

在最终上诉代表戚祥清父母的律师罗章武表示,损失赔偿金额约为35万令吉,当中包括这对夫妇从中国到大马的旅费和丧葬费,以及占大部分的赡养费。

此外,被告还必须向原告支付另外2万5000令吉的费用。

王健强指出,法官认为被告承认疏忽,因为被告的总经理迈克尔蒙克斯提出了和解方案。

“在餐叙时,蒙克斯提出对原告溺水事件进行赔偿,条件是原告不要向媒体和社交媒体透露这一事件。”

原告具提诉讼法律地位

王健强表示,原告具有提起诉讼的法律地位,且所有来自中国的文件都可以作为证据,尽管被告对此表示反对。

他还表示,原告是死者父母一事毫无争议,因为他们从中国飞往大马领取尸体。

“如果原告不是死者的父母,被告的高层管理人员,包括蒙克斯,就不会邀请原告共进晚餐来讨论这一事件。”

王健强指出,阻止原告提起抚养诉讼,就是剥夺诉诸司法的机会,而这是联邦宪法第5条文保障的一项权利。

他说,任何五星级酒店的经营者,理应确保3米深游泳池向酒店客人开放时,有一名合格救生员值班,以及确保有人负责监控安装在泳池的闭路电视摄像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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