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涉嫌勒索及聘非法外劳
山基温否认2控状

(芙蓉19日讯)马来西亚罪案监督特别小组主席拿督斯里山基温面对涉嫌勒索一名38岁地下万字厂业者,要求每月缴付2万5000令吉的“遮口费”,以及涉嫌聘请非法外劳的指控,惟他否认2项控罪,案件择定8月1日过堂。

遭警方援引2013年防范罪案(修正与延伸)法令拘捕的山基温 (32岁)今日被押送到芙蓉地庭及推事庭面控,先后面对聘请非法外劳及勒索的两项控状。



延长扣留不能保释

被告在芙蓉地庭面对聘请非法外劳的控状,指他于2016年6月22日晚上10时45分在汝来大道收费站,聘请一名没有合法证件的外籍人士,违反1959/63年移民局法令第55B(1)条文。

一旦罪成将面对罚款不少过1万令吉或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2个月,或两者兼施。

山吉温在芙蓉地庭面控后,再被庭警带往芙蓉推事庭面对勒索控状。控状指山基温于同样时间及地点,涉嫌勒索吴东汉(译音,38岁)2万5000令吉的现金,违反刑事法典第384条文,一旦罪成将面对10年监禁、鞭笞或两者兼施。

由于被告仍在延长扣留期间,尽管面对两项控状皆不认罪,但没有获得保释候审,案展8月1日过堂。 



此案的法官为法迪雅,被告的代表律师团除了蒲种区国会议员哥宾星以外,尚包括S巴卡斯、拉温杰古马及海芬奥马,而主控官包括赛夫哈占、依斯万阿里夫和苏可。 

当山吉温步出庭外后,与两名相信是其父母的年长者拥抱,后者更当场痛哭。

山基温在警方及律师哥宾星的陪同下步出推事庭。

控诉扣留所内遭虐待

山基温今日被押送到芙蓉地庭面控时,通过代表律师申诉在扣留期间遭上手铐、蒙眼、虐打、断食及不获准看医生的虐待!

山基温在芙蓉地庭面对“聘请非法外劳”的控状时,代表律师哥宾星指责警方在获得法庭同意及发出延长扣留后,被告受到不公平的对待,并要求警方及调查官给予解释。

哥宾星说,被告的健康有问题,在扣留其间不被允许到医院就医,一度没有提供食物,甚至在扣捕期间遭上手铐、蒙眼及殴打,要求法官下令警方调查官必须出庭针对此事作出解释。他向法官要求,必须允许被告针对此事到警局报案及到医院接受治疗。

主控官赛夫哈占副检察司就哥宾星指控,要求后者在7月31日被告的21天延长扣留期限届满后才提出,惟哥宾星坚持要求法官率先审理此事。

最终法官在征求主控官的意见后,批准山基温到警局报案及到医院接受治疗,同时要求负责此案的警方调查官于下次过堂时必须出庭解释。

新闻背景:与前警总长设罪案监督小组

山基温于2012年12月与前警察总长丹斯里慕沙哈山联手成立大马罪案监督特别小组,继慕沙哈山退出后,山基温出任主席至今。

山基温也是前森美兰仁保公正党青年团团长,成立该组织是为了监督警方办案能力及向黑势力宣战;惟在成立半年后于马口遭抢手近距离开枪,所幸大难不死,受伤入院。当时他在医院昏迷了35天,出院后便深居简出,但复出后又开始“爆料”,揭露国内的社会问题。 

他曾在6月9日发文告,指在4日接获一名匿名男子电话,对方告知警方将在两周内援引2013年防范罪桉(修正与延伸)法令(POCA)逮捕他,并劝告他出国避风头。 

此外,山基温6月11日针对指控他与一名女警在酒店幽会一事发文告,否认指控,并指当时他和女警不是在同一间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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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彭王室褫夺山基温拿督勋衔

(八打灵再也15日讯)彭亨王室褫夺大马罪案监督特别小组(MyWatch)主席山基温的拿督勋衔。

彭亨州政府秘书拿督斯里沙拉胡丁博士今日在文告中作出这项宣布。

他说,彭亨苏丹陛下谕令,撤回上述人士的有功勋衔,并于8月24日生效。

“根据法律,上述人士不得再佩戴相关勋章,且须将先前所获的功绩勋章交还彭亨州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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