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系统未完善
外国车入境准证再展延

(新山15日讯)一延再延,原定今晚开跑的外国车入境准证(VEP)措施,因相关系统须提升又再展延。

掌管柔佛州公共工程、乡区与区域发展事务的行政议员拿督哈斯尼莫哈末今日下午受询时,证实此事。



他指出,因支援上述措施的系统还不够完善,当局需要时间来提升,故原定今晚正式开跑的外国车入境准证措施,又再延迟落实。

询及这项措施是否有可能在明日起开跑,哈斯尼莫哈末回应,尚还未能确定。

我国推出的外国车入境准证措施,曾建议在去年1月1日落实。不过,展延至同年8月15日开放网上注册,并计划在同年10月1日才正式收费。

但该措施又再延后落实,当局也宣布从今年6月1日起开始试跑至今日为止,不料,在试跑期最后一天出现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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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兆福:外国车入境准证 拟分阶扩至马泰与马印

(吉隆坡4日讯)随着政府早前在大马与新加坡边境落实外国车辆入境准证(VEP)后,交通部长陆兆福指出,这项措施将分阶段扩至马泰边境,以及在沙巴和砂拉越的马印边境。

“无论如何,这项措施必然需要时间来执行。”

他今天在国会下议院为2010年陆路公共交通(修正)法案(715法令)辩论进行总结时,这么说。

下议院较后以声浪表决方式,通过上述法案。

陆兆福说,目前该法令仅有管控外国商用车辆的权力。

他指出,至于私人轿车的入境受限于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之下的条规,包括申请国际通行证(ICP)的义务。

提到在我国出现的外国“霸王车” ,陆兆福说,交通部可通过该修正法案,针对在我国营运的外国车辆制定统一的执照条规,如同为我国商用车辆所制定的条规。

“若与外国轿车有关,日后‘霸王车’将被强制注册及由陆路公共交通机构(APAD)发出执照。届时他们(外国轿车车主)也受限于对本地轿车设定的条件。”

拟电召外送执照指南

另外,陆兆福说,陆路交通局(JPJ)及陆路公共交通机构已受促准备合适的指南,以方便包括电召外送服务业(p-hailing)骑士获得货车执照(GDL)。

他提到,交通部获悉骑士对有关规则的抱怨,但政府绝对无意为难他们。

“我们以简易的方式实行,事实上我们要落实(货车执照),以便他们拥有道路安全的意识。”

此外,下议院也通过陆路交通(修正)法案,以及商用车辆执照局(修正)法案。

商用车辆执照局(修正)法案旨在允许包裹电召外送服务业交通工具,作为运送物品的交通工具,受限于中介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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