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独家】虽受委槟交通理事
非政府组织不了解职权

不少非政府组织在签署槟交通理事会委任状时,并不清楚其职权范围。

(槟城7日讯)原来不少受委成为槟州交通理事会一员的成员,在签署委任状时并不了解其职权范围。

槟州议会反对党领袖拿督查哈拉日前针对槟城交通理事会的职权范围内容提出不满, 包括成员有责任进行监督(Memantau)、审核(Meneliti)和协调(Mengkoordinasi)交通大蓝图涵盖的项目包括融资计划(槟岛南部填海),她认为受委为交通理事会成员的责任应该是研究(Mengkaji)、评估(Bernilai)和认可(Perakuan),且也担心若签署了委任状,就等同接受槟岛南部填海计划。



她也列出不合理的条款,包括每年只需要一年开一次会议,而且出席者只要有3分之2成员(或10人)就能召开会议,以及无故缺席会议的成员,被视为赞成会议的讨论结果。

记者针对此电访联络数名受委为槟交通理事会的非政府组织成员时发现,他们多数在签署委任状时,并不了解槟交通理事会的职权范围,就接受受委。

阿尼尔:条规内容非重点最重要是执行监督责任

国民醒觉运动财政阿尼尔受访时表示,当初他在签署委任状时,确实没有阅读槟州交通理事会职权范围,因为那份条规并不是附在委任状之下,而是另外放在一个小册子内,因此他并不清楚签署该委任状,是否等同必须根据所有的职责条规。

他说,他事前并没有察觉到有槟州交通理事会职权范围的册子,而是在本报记者告知后,才翻阅看到其内容。



他指出,部分条规内容的确存在着问题,如缺席等同同意会议结果,因为成员有可能并非无故出席,而是因为紧急事故以及生病等原因,但对他而言,条规内容不是重点,最重要的是能成为交通理事会的一员以进行监督的责任。

“委任条款有提到成员有责任进行审核(meneliti),那样的话,只要我们在审核后有不同意之处,我肯定会大力反对及发出声音,因为我们不应该成为盖图章而已。”

慕希丁:将研究槟交通大蓝图

槟城消费人协会副主席慕希丁表示,该协会在签署前的确不了这份职权范围,但他和市议员林马惠在会上已清楚表明立场,他们接受受委成为交通理事会一员,并非负责监督槟交通大蓝图,而是去研究槟城是否需要如此大型的交通大蓝图。

“据我所知,槟城论坛也准备了替代方案,我们也将会呈交新的交通大蓝图替代方案给槟交通理事会,让他们去考虑,若不采取,我们再看要采取什么后续行动。”

不了解条规内容林玉裳:不于置评

另一名非政府组织,槟城古迹信托会主席林玉裳也表示,她并不了解该条规内容,因此不于置评。

而另一名不愿具名的成员也表示没有阅读内容,所以不清楚槟交通理事会的职权范围。

诺雷拉:将深入了解职权范围先关注SRS财团机密文件

记者透过whatsapp联络巫统本南地区州议员诺雷拉时,她回复表示,巫统议员拿督沙希旦最近有在槟州交通理事会的会议上强调此事,因此她将会再去深入了解该职权范围。

“无论如何,我们正仔细研究着SRS财团的机密文件,很快的将会召开会议讨论研究结果,且槟城论坛也会邀请议员们到其记者会以呈献一个不需要填海融资,更实惠的交通大蓝图。”

她说,对他们而言,现在首要关注的是SRS财团的文件而非槟交通理事会职权范围,毕竟在SRS财团获得中央政府批准兴建轻快铁和环境评估报告通过之前,州政府是不会与他们签署协议。

反应

 

地方

沙希旦:除非修改委任状条款
巫统议员拒受委槟交通理事

沙希旦要求州政府修改槟州交通理事会委任状条款。

(槟城28日讯)巫统直落巴巷区州议员拿督沙希旦表示,除非州政府修改槟州交通理事会委任状条款,否则巫统3名议员都不会接受受委成为该理事会一员。

他说,在研究该委任状内容后,他与另外2名巫统州议员,即槟州议会反对党领袖拿督查哈拉及峇六拜区州议员诺丁,都拒绝签署委任状。



他说,这份委任状并不是让他们去研究和评估槟州交通大蓝图计划的可行性,反而却比较倾向于如何执行交通大蓝图,即要求成员监督、研究及协调该计划的执行,且条款中还声明,交通大蓝图涵盖的项目是包括融资计划(槟岛南部填海),这与巫统较早前在州议会上提出的临时动议有出入。

“因为较早前巫统浮罗勿洞区州议员法立提出的临时动议,是要求州政府需获得联邦环境部通过详细环境评估(DEIA),并将评估报告交給槟州交通委员会审核,同时再探讨交通大蓝图寻找其他永续可靠的融资方案,才能开始槟岛南部填海计划。”

他说,他们并非故意没事找事挑剔这份委任状,而是因为若他们签署了这份委任状,岂不是表示他们同意了南部填海融资方案?

沙希旦今早出席槟州交通理事会工作坊后召开记者会如是表示。

仅10人即可开会很荒谬



沙希旦说,此外其中还有一些不公平的条款,包括召开会议仅需三分之二的委员出席或10人,这很荒谬,交通理事会有51名成员,只需10人出席即可召开会议,令人感觉这次的委任只是看起来公开而已。

“里面的条款还提及无法出席会议的委员相等于赞成会议的一切決定,这怎么可能?要知道州议员有的事务非常繁忙,会碰到有事情无法出席的情况。”

应为州民权益着想

他坦言,他不能签署这份委任状主要为了槟州人民的权益着想,同时他会向查哈拉反映,希望她代表国阵议员向槟州政府要求修改委任状內容及条款。

询及若州政府不修改是否就不加入交通理事会时,他表示,若他们不修改,就证明州政府一直提倡的能干、可靠及透明(CAT)的政策并不存在;要证明真的CAT,就必须修改这份委任状。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