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缘”的不能拿?/郑喜文

尽管不是每个人都有兴趣在报章上露面,然而被采访时以及刊登后被众人聚焦的优越感,几乎没有让当记者的我们犹如新币还是美元一样令人见着就欢喜——抱歉的说,意外组的记者除外。

还记得当记者的生涯里,“社会地位”颇高,“康头”不少,其中印象最为深刻的是在采访一钢琴教师时,对方当场教了我一首简单的曲子,并在我表示很有兴趣的时候,主动提供学费上的对半优惠,更把市价两千多的钢琴键盘搬进我的车里,表示送我。



我是很想占有的,然而还是拒绝了——对方是为了版位,还是日后的活动获得支持,我并不得知,然而当礼物的价值比较高的时候,你不得不谨慎抉择,尤其你知道那好处源自于你的工作范畴。

为何陷入百口莫辩

如果那好处百分之百源自于个人魅力呢?对方以工厂价格出售予我,如何?

再,如果那份礼物接近一百万令吉呢?

针对“不能买比市价便宜的东西”一事,就我的个人看法而言,它最关键的地方在于,如果在律法上没有犯罪,那是不是就意味着这事件是“妥当”的呢?



别忘了,当初他人之所以对你如此的欣赏,不就是你曾经那绝不妥协的刚正不阿,以及那不惧权威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初生之犊的死死都要对着干的傻劲吗?

经营得如此艰辛,为何会允许自己陷入如此一个“没有获得任何好处”却又百口莫辩、似是而非的窘境当中?

在马来西亚,这些都不曾是个问题。

如果东西买贵了即使20倍也只是“各部门请检讨”;如果26亿令吉的捐款“用了一些,退还其余的”就可以理直气壮的大喊清白;如果官员戴着几十万令吉的手表也就一句“经商赚回来”而不需追究,那,林氏在这场官司绝对是无罪的。

标准不一差距太大

因为我们是根据“巫统的律法”去衡量。

别误会,我相信他,也支持他,甚至非常愿意的捐款去保释他,不退还也没关系,但并不表示他当初对房子优惠上的“笑纳”是百分百妥当的——你以个人名义去捐一百万,也只是对党,而不是个人。

即使有人捐了一座城堡,也只会用来作为该党的活动中心或办公楼,而不是让你搬进去住——如果做了一件事情需要大费周章的去解说、澄清,大概那就不会是好东西。

对我而言,这件事情在整体上来说还是不错的,首先人民又有了一次大家一起很生气的机会,其次是在攻克布城之前,让领导也来学一学律法以外的功课。

对的,标准不一样,差距太大——毫无疑问,我们要的就是这样的领袖,再霸气一些也可以,再傲骨我们也吃得消,但如果官商之间存在如此猫腻,就很叫人感到别扭——你的清高,就是傲骨的源头,一点也猫腻不得。

一点也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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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言商

重复14次的逻辑/郑喜文

作者:郑喜文(大中华市场前锋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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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了一本颇有趣的书,《底层逻辑》,作者刘润尝试为埋藏在表层甚至是逆向的认知给予一些规律上的痕迹,好让我们在繁杂莫测的世界和层层叠叠的假象里捕捉相关的“线索”,在未知的当下作出相对来说更有利于自己的选择。

其中让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一道数学题,它是这样解的:如果你要去做一件事情的成功率只有 20%,而我们对“成功”的几率定义在95%的话,那这件只有 20%会成功的事情你需要去做几次,才会有95%的把握?

一般人会用加法或乘法,5次左右?

正确答案是14次,其背后的逻辑是,当一件事情只有20%成功,则80%会失败(废话),那重复做N次都不成功的几率是 80%n=1-95%=5%,换去白话文来说,即重复做N次每次都不成功的几率是5%,更积极的说法是:重复做N次,至少有一次成功的几率是95%。

而这个N,就是14。

如果要达至99%的成功率,则需要重复21次左右,反正没有百分百的几率,那1%象征着运气,虽然这元素的占比在商业里头往往会超过 1%——没想到数学题也商业化得如此接地气?

了解到这一点,可以想象得到,第一次创业就成功的几率小得可怜,而商家要在伤到元气的情况底下,继续坚持其余13次的尝试,谈何容易?

一直在路上

数学题毕竟是数学题,经商条件会在这14次尝试的期间发生变化,不是开几个根号还是次方就可以解决的;而所谓的“不成功”,并不会是毫无斩获的“零”,相对的,所谓的“成功了”,即使尝试一次就做到了,却也只是起点。

经商是“一直在路上”的旅程,并不是就此退下或一直这样做下去的启示——这一切操作,恰恰是从商最挑战也最让人着迷的地方。

话说回来,倘若想做一件自己很喜欢但却很不熟悉的事情,而这把握只有1%成功率的话,按作者刘润的算法,你需要重复298次才,会达到95%的几率,并且还是同一个“不熟悉的”领域——从中可见,“十年磨一剑”的做法是理智的。

如果一直都在做自己熟悉的,但却屡败屡战N次之后打算改变赛道的话,不晓得又要重复几次才达到95%的几率?

这道题,书里并没有答案,即使有,也只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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