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石油气公司控368罪状
3翻译接力宣读两小时

装有控状的盒子,竟有约6寸厚。

(北海1日讯)槟州两家同属一个老板的石油气批发公司被指抵触法令而被控368条罪状,3名翻译官在法庭上耗了两小时接力宣读,才把近6寸厚的控状一一宣读完。

罚款总和7亿元



控状念完后,不仅公司董事站“歪”、媒体听“傻”,连法官的脸都“绿”了。

368条罪状的罚款总和,将会高达7亿令吉,若真的被罚此额,此案罚款堪称破了近年来的纪录。

法官“脸绿”频叹息

该石油气批发公司在周五上午因触犯1974年供应管制法令第13(1)条文(无法出示买卖记录)及1961年统制品法令第21(1)条文(1),在北海法庭被控。2家公司也可在1961年统制品法令第22(2)条文下被控。

董事听审站弯腰



首阶段的提控是在北海第一地庭进行,由于控状太多,竟然“出动”两名翻译官,从9时20分开始宣读控状“接力赛”,第二名翻译官接手后,越念越快,终于在10时20分完成提控的宣读控状过程。

有趣的是,第一地庭法官更在翻译官念出控状期间,数度叹息,令人莞尔。

次阶段提控在第二地庭进行,翻译官从10时30分开始宣读控状,同样也耗时1小时才完成这过程,被控公司的董事由于站得太久而累了,身体数度弯曲,再挺直胸膛,形成非常逗趣的场面,而在庭外等得太久的摄影记者,也开始研究起手机相机功能。

2公司无法出示买卖记录

槟州贸消局副主任苏海米透露,这宗案件也是槟州贸消局在今年侦破的最多罪状案件,一旦罪成,每条罪状可被罚款最高200万令吉,这也意味着368条罪状的最高罚款,可高达7亿3600万令吉。

另外,据记者所见,两名公司董事在提控程序完成后,就匆匆离去。

主控管曾伟恒透露,由于两名出席面控的公司董事对所有罪状皆不认罪,第一地庭法官丝达然及第二地庭法官诺拉斯玛都将此案订于8月30日过堂。

苏海米较后说,两家被控的公司分别是位于威中武吉敏惹Permai Gas有限公司及位于威南华都村的Permai LPG有限公司,两家公司的其中一名董事为威省闻人拿督林木森(61岁),另一名出庭的董事则为林木祥(译音、58岁)。

售石油气须守统制品条例

“Permai Gas有限公司因涉嫌在2015年1月至12月期间无法提供买卖记录,而被控以197条罪状;Permai LPG有限公司,则因涉嫌在2015年1月至6月期间无法出示买卖记录,被控171条罪状。”

他表示,由于石油气为统制品,因此买卖记录需清楚列明日期、数量、价格、买卖家名字及地址等,以便当局查询。

“所有拥有石油气售卖执照的商家,都必须严守这规则,这是为防有人出售石油气给不良商家,进行不当使用及非法买卖”

另一方面,一名贸消局官员告诉《南洋商报》,此次当局只对公司提控,视案件发展而定,才决定是否会对公司董事进行个别提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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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石油气桶起火 6住家付之一炬

(吉隆坡29日讯)隆市甘榜峇鲁拉惹慕达慕沙3路的一个住家今早10时许开始燃烧,火势迅速蔓延至另5间单位,导致6间单位全数被烧毁,所幸没有酿成伤亡!

63岁的事件目击者扎伊尼表示,他路过看到当地升起浓烟,以为是人们在焚烧垃圾。

他说,当时的火势相当大,而他走近时,发现火源来自一辆三轮车上的石油气桶的漏斗。这类石油气桶通常用在住宅区出售玉米。

他立刻提醒附近的年轻人去敲邻近房屋的门,以防有人还在家内不知道已发生火灾。

他们事后发现有两名男子仍在一栋被用作食品摊的房子里睡觉。他们成功在火势进一步恶化,以及附近的两个石油气桶爆炸之前将这他们叫醒。

 “我告诉他们要立刻移走所有石油气桶,避免火势扩大,所幸由于大多数人都已上班,没有人在火灾中丧生。”

吉隆坡消拯救局发声明表示,今早10时18分接到紧急电话后,从敦拉萨路和冼都消防局部署5辆消防车和16名人员到事故现场。

“火灾没有造成任何人员伤亡,并于上午11点09分被扑灭。起火原因正在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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