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被负面标签求司法检讨
回教姐妹组织申请驳回

(吉隆坡24日讯)回教姐妹组织(SIS)针对雪州当局将该组织标签为“乖离回教的组织”的司法检讨,今日被高庭以无权审理为由驳回。

承审法官拿督哈妮帕指出,只有回教法庭才能审理宗教案件,因此回教裁决事务不在其管辖范围而无权审理。



她在双方代表律师较早前已提呈书面陈词后,作出上述判决。

该组织在2014年10月31日联合前首相署部长拿督再益依布拉欣及女权活跃分子再娜安华入禀司法检讨,要求高庭检讨雪州回教裁决理事会、雪州回教理事会(MAIS)和雪州政府等三造把该组织标签为“乖离回教的组织”的决定。

此外,该组织代表律师马历在庭外向记者述说法官的决定,并透露其当事人正考虑申请上诉。

“从我们的观点,法庭采取不同立场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事情。

“这是从来没有被提起的辩论,因此我们需要厘清宗教裁决法律的影响。”



其他出席者包括回教姐妹组织执行主任罗查娜。

回教姐妹组织成员及支持者讨论判决。左为罗查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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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战标签“异端”回教裁决 回教姐妹组织上诉被驳

(布城14日讯)上诉庭驳回回教姐妹组织(SIS)挑战雪兰莪回教裁决理事会标签它为“异端”的回教裁决(fatwa)的上诉。

由上诉庭法官拿督哈丝扎娜为首的三司,以两票对一票的裁决,驳回该组织的上诉。哈丝扎娜和法官拿督仄莫哈末鲁兹马认为,回教姐妹组织的上诉站不住脚,但法官拿督古纳兰不认同。

仄莫哈末鲁兹马宣读多数票裁决时说,回教法庭拥有回教裁决的决定权,因此回教姐妹组织应向州回教法庭提出异议,而非通过民事法庭寻求摆脱“异端”标签。

他说,任何与回教相关的争议应属回教法庭的权限,而非民事法庭。再者,联邦宪法也阐明,处理回教裁决的权限,由回教法庭处理。

另外,哈丝扎娜允许回教姐妹组织的律师拿督马力英迪安兹的申请,暂缓执行高庭裁决,以让对方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

SIS主张民间组织不该受约束

2014年,雪州宗教局以回教姐妹组织奉行自由主义和多元主义意识形态,而裁决该组织为“异端回教组织”,雪州政府于同年7 月在宪报上颁布这项裁决。

回教姐妹组织于2014年10月31日入禀司法检讨申请,主张民间组织不应该受到回教法规的约束,进而要求判定上述的“异端回教组织”宗教裁决违宪。

在2016年6月,高庭驳回该组织的司法检讨申请,当时的高庭法官哈尼巴表示,回教裁决事务不在其管辖范围,因此无法审理此案。

在2018年9月,联邦法庭裁决,此案须交回高庭申理。然而这项司法检讨申请于2019年8月27日遭高庭驳回,并裁定雪州回教裁决理事会的“异端”裁决符合程序。

回教姐妹组织就此事于2020年1月21日入禀联邦法院,把雪州政府列为答辩人。

2021年9月22日,联邦法院允许该组织继续通过联邦宪法第4(4)条文提出司法挑战。该组织认为,任何针对国会或州议会通过的法令之司法检讨,只能交由民事高庭审理。

以联邦法院首席法官敦东姑麦文为首的九司在去年2月判决,雪州回教高庭可对该州宗教当局发出的裁决进行司法检讨的条文属于违宪和无效,因为雪州议会没有权限制定该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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