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父母买或让孩子玩爆竹
可被捕或坐牢达7年

警方只允许售卖及燃放掷式POP POP 及另一种手握发出星光烟花的爆竹,其余种类爆竹烟花在该法令下,都列为违禁品。(档案照)

(吉隆坡23日讯)警方将严厉执法,任何父母允许或购买爆竹给孩子玩,可能被捕及迎来7 年的牢狱之灾。 

1957年爆炸物法令第8 条文下,任何人拥有违禁的爆竹被捕,一旦被控罪成,可面对最高7 年监禁或罚款1 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警察总长丹斯里卡立,警方只允许售卖及燃放掷式POP POP 及另一种手握发出星光烟花的爆竹,其余种类爆竹烟花在该法令下,都列为违禁品。任何私运、售卖和燃放违禁爆竹的人士都可被对付。 

此外,有关法律也赋予警方进入任何将志明在搜查令内的建筑物、船只或飞机里搜查,包括搜查任何在里头的人士。 

他告诉新海峡时报,很多售卖者被捕时常说他们不晓得已抵触法律,那不是理由。 

另一方面,关税局过去2 个月在国内缉私,起获的爆竹及烟花,高达11公吨。 

该局总监拿督斯里卡沙里阿末说,提早在佳节前缉查爆竹是因为它危害公众安全,尤其对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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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佛

无水电民宅成非法货仓 警起193箱爆竹及烟火

(峇株巴辖20日讯)无水、电供应的民宅成非法爆竹及烟火货仓,峇株巴辖警方起获193箱爆竹及烟火,并正追捕屋主助查。

峇株巴辖警区主任依斯迈助理总监今日召开记者会表示,水警行动部队第二区与峇株巴辖警区于昨日午夜12时联合到巴力士隆和谐花园(Taman Harmoni)的一户民宅展开突击检查行动。

他说,警方在上述民宅发现193箱各种类型的爆竹和烟花,估计价值达21万2000令吉。

“警方在场搜查期间,并没有发现任何屋主或住户,警方以破门的方式进入查案。”

他指出,警方援引1957年爆炸物法令第8条文调查此案,一旦罪成,将面临最多7年监禁或1万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

“这是一间没有水电供应的空置房屋,警方正在追捕上屋主和寻找其他目击者,以协助查案。”

他说,相信这些爆竹和烟花主要是供应予巴力士隆当地市场。

依斯迈提醒民众,不要为了谋取盈利而做出违法的事情,他也劝告民众在即将来临的开斋节注意安全,不要以身试法。

“贝拉”姐姐报警称被恐吓

另一方面,依斯迈受询及单亲妈妈“贝拉”的姐姐诺希姗报警称被不明人士恐吓一案的进展时透露,警方正在对案件展开调查,惟基于诺希姗是一名公务员,因此本案的调查报告将提呈至武吉阿曼警察总部及总检察署,以等待进一步指示。

至于警方于2月28日再在峇株巴辖一间荒废屋子发现疑是“贝拉”骸骨一案,依斯迈表示,目前警方尚未取得化学局的化验报告,相信报告将在最近一两周内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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