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哈迪的特别税/张木钦

不止有回刑法,还有特别税。

哈迪1999年出任丁加奴州务大臣,很快就推动两件事。



第一,在州议会通过丁加奴回教刑事法,但警方不配合执行。法案还在,随时可拿出来用。

第二,在州内向非回教徒征收特别税,但在聂亚兹等大佬反对下撤回。如果当时是哈迪当家话事,世人就会见证一个消失了的税种复活。

特别税其来有自。

中古时代回教军征战,打下一个庞大帝国,在征服的土地上对非回教徒实施特别税叫“吉兹亚”(Jizya),也叫人头税或保护税。

缴税就是表示臣服,可保住身家和信仰,所以被视为有羞辱性的税。



当今只有IS和塔利班有意恢复这种税。

哈迪也有个未了的心愿。

他是依照教义行事,我们无法阻止,但不要去帮他。 

反应

 

要闻

宗教部长:不仓促决定 赋各州回刑法自主权

(吉隆坡20日讯)掌管宗教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纳因莫达指出,针对修改联邦宪法,以让各州拥有制定回教刑事法的权限一事,政府不会仓促下任何决定。

上述内容是出自纳因莫达昨日在国会下议院,以书面形式回应伊斯兰党马江区国会议员丹斯里哈迪阿旺提问时给予的答复。

哈迪阿旺询问政府是否准备修改《联邦宪法》,以赋予各州制定回教刑事法的全咯。

纳因莫达表示,政府不会草率做出任何与上述事项有关的提议。

“为了确保该提议不会在法庭上受到质疑,需要经过全面且谨慎的审核过程。”

他说,研究州议会回教立法权的特别委员会正在商讨处理方案,为上述事项寻求解决放方法。

他也说,该会将在6个月至1年内完成报告,并提呈给大马全国回教事务理事会(MKI)和马来统治者会议进行审查。

有关事项是出自今年2月,联邦法院宣判2019年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法(I)下的16项条文无效,此事项引起朝野争议,针对修改联邦宪法以让各州拥有权限修订回教刑事法一事展开热烈讨论。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