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刘氏总会强烈反对回刑法

马来西亚刘氏总会全体成员在总会长拿督刘国泉(前排左七)带领下,强烈表达反对回教刑事法,捍卫宪法的立场。前排左六为马刘妇女组主任刘琼清;前排右二起为总财政刘世嵩、总秘书刘博文、副总会长刘建万、副总会长拿督斯里刘久健。

(诗巫21日讯)马来西亚刘氏总会在理事会议上通过议决案,强烈反对在我国执行回刑法,并且捍卫宪法以保障各族人民应有的权益。

该总会日前在诗巫举行的理事会议上通过两点强烈反对回刑法,即回刑法影响司法独立、人权、文明,以及侵犯非回教徒权益。



该总会长拿督刘国泉在理事会议后指出,我国是多元种族、文化和宗教所组成,不能执行回刑法,因为在讲究人权的国家里,大家应该彼此互相尊重,和谐共处。

他指出,执行回刑法只会引导社会走向极端,并造成分裂及社会发展倒退,对经济发展来说也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刘国泉纠正部分人士常说的:“不偷、不抢、不做坏事则不会有事。”因为若是“你或者家人被偷、被抢、被人陷害”的时候,到时候痛苦的会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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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部长:不仓促决定 赋各州回刑法自主权

(吉隆坡20日讯)掌管宗教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纳因莫达指出,针对修改联邦宪法,以让各州拥有制定回教刑事法的权限一事,政府不会仓促下任何决定。

上述内容是出自纳因莫达昨日在国会下议院,以书面形式回应伊斯兰党马江区国会议员丹斯里哈迪阿旺提问时给予的答复。

哈迪阿旺询问政府是否准备修改《联邦宪法》,以赋予各州制定回教刑事法的全咯。

纳因莫达表示,政府不会草率做出任何与上述事项有关的提议。

“为了确保该提议不会在法庭上受到质疑,需要经过全面且谨慎的审核过程。”

他说,研究州议会回教立法权的特别委员会正在商讨处理方案,为上述事项寻求解决放方法。

他也说,该会将在6个月至1年内完成报告,并提呈给大马全国回教事务理事会(MKI)和马来统治者会议进行审查。

有关事项是出自今年2月,联邦法院宣判2019年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法(I)下的16项条文无效,此事项引起朝野争议,针对修改联邦宪法以让各州拥有权限修订回教刑事法一事展开热烈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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