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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认操控调查1MDB机构
纳吉:我没滥权谋私

纳吉否认操滥用职权获取个人利益。(档案照)

(吉隆坡14日讯)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否认操控总检察长及负责调查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事件的政府机构,也没滥用职权获取个人利益。

他在一份22页的答辩书中强调,他并没操控部长、总检察长、大马皇家警察部队及大马反贪委员会及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去执行他们的职务。



纳吉是针对前首相敦马哈迪医生、峇都加湾前巫统区部副主席拿督斯里凯鲁丁阿布哈山及浮罗交怡前妇女组成员阿妮娜莎杜汀向他提出的诉讼申辩,并寻求撤销有关诉讼及相关的索偿。

上述三造指首相纳吉身为公职人员却在1MDB及26亿令吉政治献金的调查中“行为失当,干预调查”。

马哈迪同时寻求法庭下令纳吉支付大马政府26亿令吉的惩罚性赔偿,同时再加一项4200万令吉的加重性损害赔偿。

遵循宪法撤换总检察长

纳吉在提供予媒体、志期6月13日的答辩书内指他并没干预法律程序。 



纳吉说,他在相关的时期内是1MDB的顾问理事会的主席,他有公开宣布总检察长将针对1MDB 进行一项稽查,但他与去年为调查该事件而委任的多机构组成的特别工作队无关。

纳吉说,上述三造的职责清楚阐明在联邦宪法、1967年警察法令及2009年反贪委会法令等法律中。“答辩人(纳吉)与委任特别工作队的事宜无关。”他是针对去年为调查1MDB事件而成立的多机构特别工作队在申辩书内这么说。

他说,去年时任总检察长丹斯里阿都加尼被辞退及丹斯里莫哈末阿班迪受委新任总检察长,是遵循联邦宪法145(1)条文而进行。纳吉反驳兴讼人指他在警方调查反贪会的事件中有一手的说法,并指他与此事无关,也没授权这么做。

答辩书指出,“答辩人(纳吉)完全没干预及持续干预有关法律程序,也没如所指般使用他的公共职位去确保各部门及各政府机构针对他被指涉嫌行为不当的事进行所指的调查。

“他(纳吉)没滥用他作为大马首相、财政部长、国阵主席及巫统主席的职位及身分去进行他所被指涉嫌的贪污勾当。”

“凯鲁丁被捕非我所致”

提及马哈迪时,纳吉说,前首相马哈迪有权不再支持他,也有权在他的网络专页中提出对他的批评。

纳吉补充,警方有权在马哈迪被指涉嫌刑事诽谤时履行职责盘问马哈迪,而他与此无关。至于凯鲁丁于去年9月23日在2012年在安全法令(特别措施)(SOSMA)下被捕,也非因他而致。

阿妮娜不应针对个人

至于阿妮娜,纳吉说,如果她有任何法律行动,应对巫统或巫统的理事领导提出,而不是针对他本人。

纳吉申辩,由于上述举动不存在,三名兴讼人没有权利提出有关诉讼。

纳吉以三名兴讼人并未面对任何个人的损失,因此寻求撤销有关诉讼及索偿,因有关索偿是向与此诉讼无关的大马政府。

马哈迪等三位兴讼人是于2015年3月23日入禀兴讼与索偿。高庭将于今年6月23日聆审纳吉要求撤销有关法律诉讼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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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7亿美元汇刘特佐公司 查案官:非大问题没查问

(吉隆坡24日讯)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一名查案官不认为汇款7亿美元给在逃大马富商刘特佐的公司,是什么重大的问题,所以就没有向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了解,是否曾发出这项指示。

查案官诺艾达今日在法庭供证时说,她不认为纳吉有没有指示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一名高级执行员汇款,是重要的问题。

诺艾达接受纳吉代表律师旺阿兹万的盘问。

旺阿兹万:你有没有问纳吉,转移10亿美元投资额的70%款项指令是否来自他?

艾达:我只是问沙鲁(时任一马公司总执行长)而已。

旺阿兹万:你有问纳吉吗?

艾达:没有。

旺阿兹万:你不认为你应该问纳吉吗?

艾达:不,我认为这不重,要。

纳吉被控和刘特佐同谋窃取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数百万令吉。纳吉面对涉及22亿8000万令吉的25项滥权和洗黑钱控状。

本案控方在开案陈述中说,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与Petro Saudi International Ltd签订了合资协议,根据该协议,1MDB需出资10亿美元,相当于该项目40%的股权。

控方指只有3亿令吉已支付给合资公司,其余7亿美元转给Good Star。

控方也指沙鲁与开曼群岛实体PetroSaudi Holding签署了合资协议。

艾达是本案控方传召的第49名证人,她接受律师指纳吉并没有指示沙鲁或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与卡曼群岛的公司签署协议。

不过她不认同律师指沙鲁是刘特佐的同谋。

她说“我相信所有跟刘特佐有关的行动,都是基于纳吉的指示。

案件续审中。

图将里扎诉讼移另一高庭
1MDB申请被驳回

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试图将其针对电影制片人里扎及其制作公司的诉讼,移至另一高等法庭的申请,已遭吉隆坡高等法庭驳回。

里扎的律师法尔汉沙菲和吉纳维芙表示,上述裁决是由司法专员拉惹阿末莫查努丁所做出的。

律师表示,该申请因管辖权理由被拒绝。

他们在一份声明中说,这一决定意味着里扎案的审判将在拉惹阿末莫查努丁的管理下继续进行,诉讼程序定于10月开始。

去年,高庭定于今年10月16日起,审理1MDB及其3家子公司起诉里扎,涉嫌挪用2亿5000万美元制作电影及购买房地产的案件。

1MDB的3家子公司分别是1MDB能源控股有限公司、1MDB能源有限公司,以及1MDB能源(冷岳)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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