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高庭驳回强奸及鸡奸上诉
前警官照监100年

被告罗海查阿都阿尼

(亚庇10日讯)强奸、鸡奸样样来,亚庇高庭驳回一名曾担任沙巴州警察总部反风化组主任的高级警官提出的5项强奸及鸡奸罪名上诉,保持100年监禁再打15鞭的原判。

法庭也下令被告立刻服刑。



被告罗海查阿都阿尼副警监(56岁)不满去年12月3日被地法判他在5项强奸及鸡奸年仅13岁未成年少女罪名成立,必须坐牢100年及鞭笞15下的判决,因此向高庭提出上诉。

高庭法官拿督诺查哈雅在作出口头宣判,驳回被告上诉之外,也拒绝被告要求缓刑以便上诉,她指示被告必须即刻服刑。

被告的第一及第二控状(强奸及鸡奸)各20年监禁及鞭笞3下,刑期同时执行,第3、4及5控状各判坐牢20年及鞭笞3下,刑期分开执行;换言之,被告只需坐牢80年及打15鞭。

被告在审讯期间一直由妻子陪同;他最后的职位是槟城联邦后备队主任。

被告是由诺阿兹米律师代其辩护;阿兹吉副检察司代表控方。



被告罗海查阿都阿尼面对的5项控状为:

1.于2012年2月1日下午43时30分至5时30分,在亚庇唐朝大酒店客房,强姦1名13岁3个月大少女,因此触犯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

2.于上述时间和地点,对上述少女进行非自然性行为。因此触犯刑事法典第377B条文。

3.于同年2月2日,中午12时30分至1时30分,在同一间酒店不同房间,强奸同一名少女,因此触犯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

4.于年5月的一天,于晚上8时,在同一间酒店强奸同一名少女,因此触犯刑法典第376(1)条文。

5.于5月6日,下午3时,在同一间酒店强奸同一名少女,因此触犯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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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贪会:包庇首都非法活动 “或有更多高级警官涉及”

(布城29日讯)涉嫌包庇首都一带的非法活动,而在日前遭大马反贪污委员会逮捕的吉隆坡警察总部一名高级警官,很大可能并非只他一人涉及有关活动。

反贪会首席专员丹斯里阿占巴基说,当局并不否认涉及收受贿赂和包庇相关活动的不仅仅是该名警官,而且怀疑还涉及到更高级别的警官。

他今日在新闻发布会上,受询及在是否还有高级警官参与时说:“有这个可能,我们正在调查这件事情。”

他指出,目前的调查重点是确定该警官收受了多少贿款,以及谁给他贿金。

反贪会早前逮捕一名涉嫌收受贿赂以包庇吉隆坡周围非法活动的高级警官。

据消息人士透露,主嫌犯是一40多岁的男子,涉嫌在2021年至2024年期间,以现金方式向不法集团收取贿赂,以包庇吉隆坡地区赌博、不道德和黑帮行为的非法活动。

消息人士指出,反贪会搜查其拥有的数个场所,起获超过120万令吉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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