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行动方略:与立国原则相悖
吁哈迪撤回私人法案

(吉隆坡10日讯)行动方略联盟对伊斯兰党主席兼国会议员哈迪阿旺所提呈的修改1965年回教法庭(刑事权限)法令私人法案,深感担忧,并吁哈迪撤回该法案。

有关方面指该法案是为了扩大回教法庭的权限,以便能判处更严厉的刑罚。 



马来西亚行动方略联盟相信,宗教是个人与神明之间的私人事宜,宗教原则应通过教育而非重典来实现。

此修正案旨在删除回教法庭现有的刑罚限制,即最高监禁3年、最高罚款5000令吉及最高6次鞭刑,并以“回教法下所允许的刑罚”字句取代,以判处联邦宪法第九附录中州事务表第一项下的罪名,但把死刑排除在外。 

该联盟担忧此修正法案里模糊和广泛的字眼,涵盖了回教法下所有形式的刑罚,将在往后让回教惩戒刑罚(hudud)如断肢(偷盗罪行)及掷石至死(通奸及鸡奸罪行)等刑罚有实现的空间。

该联盟发文告说:“如果此法案被通过,执行惩戒刑罚的最后一项屏障将只剩下联邦宪法的第九附录,而修改宪法须有国会三分之二议员的支持方能通过。

各州将仿效



“这将标志一个典范转移的开始,从马来西亚1963年社会契约所确立的自由及世俗国转型至逐步执行回教法的神权国。这发展方向肯定与我国立国的精神及原则相悖,同时,也不符我国多元族群、文化及宗教的现状。 ”

该联盟认为这也可能导致其他州属纷纷修改本身的回教刑事法以实施更严厉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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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宗教部长:不仓促决定 赋各州回刑法自主权

(吉隆坡20日讯)掌管宗教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纳因莫达指出,针对修改联邦宪法,以让各州拥有制定回教刑事法的权限一事,政府不会仓促下任何决定。

上述内容是出自纳因莫达昨日在国会下议院,以书面形式回应伊斯兰党马江区国会议员丹斯里哈迪阿旺提问时给予的答复。

哈迪阿旺询问政府是否准备修改《联邦宪法》,以赋予各州制定回教刑事法的全咯。

纳因莫达表示,政府不会草率做出任何与上述事项有关的提议。

“为了确保该提议不会在法庭上受到质疑,需要经过全面且谨慎的审核过程。”

他说,研究州议会回教立法权的特别委员会正在商讨处理方案,为上述事项寻求解决放方法。

他也说,该会将在6个月至1年内完成报告,并提呈给大马全国回教事务理事会(MKI)和马来统治者会议进行审查。

有关事项是出自今年2月,联邦法院宣判2019年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法(I)下的16项条文无效,此事项引起朝野争议,针对修改联邦宪法以让各州拥有权限修订回教刑事法一事展开热烈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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