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前警总长:意图昭然若揭
哈迪旨在为回刑法铺路

拉欣诺:或促使东马领袖要脱离大马。

(吉隆坡2日讯)前警察总长丹斯里拉欣诺提醒,伊斯兰党提呈回教法私人法案,是逐步推行回教刑事法的策略。

他担心,若伊党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提呈的私人法案在国会通过,对多元色彩的国家及沙巴与砂拉越将带来影响。



拉欣诺在1994年至1999年担任警察总长,他接受《星报》专访时说,虽然该修正案并非要推行回刑法,而是加强回教法庭的地位及刑罚,但从伊党领袖的反应,可发现这是一种策略。

“私人法案或没有说明他们要执行回刑法,他们说没有死刑,只是加强回教法庭。

“但是,我感觉到若这法案通过,他们下一步就是要推动回刑法。”

他指出,伊党了解他们不可能一次性就通过回刑法,所以必须慢慢推行,因为这是一场政治游戏。

危害国民交融



拉欣诺指出,国内非回教徒,包括沙巴与砂拉越的非回教徒原住民,如卡达山杜顺、毛律及伊班族都会担心。

“这不是一个好现象,它会危害国民交融,我认为政府应该发表肯定的信息,即这个国家不会落实回刑法,因为这违反联邦宪法。”

一法两判不公平

针对有人认为非回教徒不需担心回刑法,拉欣诺说,这是一项重要的事情,与刑事案的公平有关,即国人是否能够在法律下受到公平对待。

“我们不能让犯下性侵犯的回教徒在回刑法下被判,而非回教徒则是民事法,所以法律是影响所有人。”

他也担心,此事或促使东马领袖要脱离大马,因为这并非是他们在1963年成立马来西亚时,所同意的事项。

“许多人忘记沙巴与砂拉越不属于英国统治的马来亚与新加坡,他们不曾要回教作为官方宗教,但他们选择妥协及同意。”

拉欣诺相信,他的言论将被视为反回刑法,但我国已有一个制度,且没有人去批评现有制度,因此不需要另一个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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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宗教部长:不仓促决定 赋各州回刑法自主权

(吉隆坡20日讯)掌管宗教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纳因莫达指出,针对修改联邦宪法,以让各州拥有制定回教刑事法的权限一事,政府不会仓促下任何决定。

上述内容是出自纳因莫达昨日在国会下议院,以书面形式回应伊斯兰党马江区国会议员丹斯里哈迪阿旺提问时给予的答复。

哈迪阿旺询问政府是否准备修改《联邦宪法》,以赋予各州制定回教刑事法的全咯。

纳因莫达表示,政府不会草率做出任何与上述事项有关的提议。

“为了确保该提议不会在法庭上受到质疑,需要经过全面且谨慎的审核过程。”

他说,研究州议会回教立法权的特别委员会正在商讨处理方案,为上述事项寻求解决放方法。

他也说,该会将在6个月至1年内完成报告,并提呈给大马全国回教事务理事会(MKI)和马来统治者会议进行审查。

有关事项是出自今年2月,联邦法院宣判2019年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法(I)下的16项条文无效,此事项引起朝野争议,针对修改联邦宪法以让各州拥有权限修订回教刑事法一事展开热烈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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