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回刑法”又成政治筹码/谢诗坚

争议不断的“回教刑事法”突然又成为焦点课题之一,原来由伊斯兰党主席哈迪阿旺向国会提呈落实回教刑法的私人法案被押下两年后,又见在本季国会(5月26日)被允许提出和决定要不要辩论,这对伊党来说不但是突破,也再次印证“回巫合作”并非空穴来风,而是有其政治上的考量。

所谓的政治考量是指行将于6月举行的两场补选(巫统两位议员因直升机失事罹难后留下雪州大港和霹雳州江沙国席空缺),已成为未来大选的政治指标。



一边是巫统必须保住这个两个议席;另一边伊党也要在补选中赢得议席。因为在2013年大选时,巫统在两个选区只分别赢得上千票和数百票,因此对巫统绝非安全区。

但如今政局却有了瞬息的转变,除了执政的国阵仍由巫统把关外,反对党就乱成一团了,脱离“民联”而又不成为“希盟”的伊斯兰党决定一意孤行,与巫统来一场“友谊赛”。

“网开一面”有政治议程

此外,公正党也抓住机会,要伊党将大港让给公正党,而江沙仍由伊党出征。由于没有共同语言,双方无法达成协议。

同时,在2015年从伊党分裂出来的“国家诚信党”也扬言要派候选人出征,以证明它的得票会多过伊党。



就我们分析,此次巫统在下议院“网开一面”是有其政治议程的,不单单是为了保住大港和江沙国席(争取伊党的支持者),而且是为了今后的更大合作,达成“回巫联姻”。

巫统的算盘是这样的:如果它在东马的沙巴和砂拉越继续保持优势,即国阵在沙巴拥有22席(总数25席),在砂拉越拥有25席(总数31席),而在西马可从伊斯兰党方面增加20个国席,加上巫统的88席,就依然在222个国席中占有155席,也就稳住政权了。

假如其他友党如马华、民政和国大党仍保有一些议席,那就是国阵的红利了。

伊党不可能重投国阵

即使回巫合作已是大势所趋,但在下届大选时,两党只能有所谅解和有所退让,而不可能形成一个阵线,毕竟在国阵架构下只要有一个成员党反对,就不可接纳新会员,所以伊党重入国阵的可能性是微乎其微的。

如果我们不善忘的话,“回教刑法”是伊党重新执政吉兰丹后(1990年起至今),在1993年由州议会通过的,巫统也只得沉默以待。但当丹州政府呈给中央政府时,马哈迪就一口拒绝,认为它不符合国家宪法。换句话说,“回教刑法”被束之高阁。

虽然面对阻力,当它在1999年也执政登嘉楼时也依然通过“回教刑法”(自然也不可能被马哈迪所接纳)。

吊诡的是,当国阵在2004年取回登嘉楼州政权后,对“回教刑法”加以保留,只是未有执行。

这就是说,“回教刑法”已在两个州(吉兰丹和登嘉楼)被通过。对于巫统来说,他做个顺水人情,也未尝不可。

例如伊党控制的吉兰丹州议会在2015年又通过回刑事法案,以便法庭获得较大的权力执行任务,也获得巫统议员全数支持。

一国不能有2宪法

因法律所限,丹州政府还得向国会提呈私人法案,一旦通过才能生效,以扩大回教法庭的权限。

原本1965年法令或355条文只赋予回教法庭最高罚款5000令吉或3年监禁或不超过6鞭刑,或两者兼施,但哈迪阿旺的法案是为推行“回教刑法”而铺路的,修正案一旦通过,回教法庭将有权施予40到100鞭的刑罚。

除了死刑外,回教法庭也有权根据回教法所允许的条文实行更重的刑罚。

虽然哈迪阿旺已取得绿灯,但他希望相关法案推展至下季国会辩论,以便伊党和巫统争取到时间,先看两场补选的结果再走下一步棋。

无论如何,我们坚持一个国家不能有两种宪法,虽然回教法庭只针对回教徒,但难免有一天会卷入教徒与非教徒之争;尤其是权力被扩大之后。

这就是为什么“回教刑法”不应实行,它有其保守与落后的一面,不符现代化的社会和现代文明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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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

美国拳头比较大/谢诗坚

从表面上看,海牙国际仲裁庭针对南中国海岛礁主权争议的“裁决”是菲律宾取得胜利,中国则遭受打击,至少在舆论上是如此。

这种结果乃意料中事,毕竟菲律宾后面站着美国和日本及东盟一些国家,因此它绝不是一般单纯的两国对“岛礁及领海”主权的争夺,而是中国和平崛起过程中必然会受到来自西方的国家所打压。



南中国海会掀起政治波涛,主要是近些年来中国坚持南中国海的岛礁主权归属中国,是因为在1947年时,中国政府(国民党政府)发表相关地图声称这一大片海域是在中国的管辖范围内。

本来有11段线,后来中国将之缩成9段线。纳士纳央群岛归入印尼领海,中印之间的争议减少了。剩下的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及汶莱都有不同程度卷入领海权的争执。

“南海行为准则”难产

基本上,这些国家都不接受中国对南中国海拥有绝大部分主权的说法。虽然一些国家占有一些岛礁的控制权,但未获得中国认可。对此,中国坚持若有争议可通过双边谈判来解决领海纠纷,而不同意将之扩大化和国际化。

在2002年,中国与东盟10国已通过“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其中就有明文规定一切通过协商,同时希望在下一步制订出“南海行为准则”。



可是由于意见分歧,直到今天仍拿不出“南海行为准则”方案;尤其是菲律宾和越南的态度十分强硬。

从地理上而言,整个南中国海(或南海)是西太平洋的一部分,海域面积有350万平方公里,其中有超过200个无人居住的岛屿和岩礁。它被认为藏有丰富的石油和天然气资源。

在南中国海,分有东沙群岛、西洋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纳士纳岛和阿南巴群岛。其中前4个是中国宣称归中国所有,但菲律宾在南沙拥有9个岛礁,也在中沙声称拥有黄岩岛(2012年中国控制回);它也声称拥有南沙群岛主权。

马来西亚拥有4个岛礁,但一向低调,未与中国发生冲突,它控制了南沙西南部海域。越南在1975年之后就占有29个岛礁,它宣称对南沙和西沙群岛拥有全部主权。

161国签“海洋公约”

虽然在1982年,联合国颁布了“联合国海洋公约”,允许各国从本土海岸出发建立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EEZ)。换句话说,除了允许每个国家的领土或岛屿可拥有12海里的领海,另加上不超过24海里的毗连区外,还可再增加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不过只限岛(适合人类居住的),而礁不能拥有专属经济区(台湾的太平岛被列为礁)。

据了解,到了2011年,已有161个国家签署“联合国海洋公约”,包括中国、欧盟和东盟国家在内。

当时大多数国家同意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是因为在这之前,多争端是发生在12海里界限外的。自从有了专属经济区后,就避免了外来国家人员进入其他国家的领海捕鱼和勘测资源而引发冲突。

吊诡的是,美国不签“联合国海洋公约”,却也享有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

聚焦老鼠忽视大象

根据剑桥大学发展研究会主席彼得诺南的报告,美国、法国、英国、澳洲、纽西兰及俄罗斯是6个拥有最大专属经济区的国家,因为它们曾拥有不少殖民地,即便在殖民地国家独立后,仍保有海洋的岛屿,也就从中受惠了。它们的总领海面积是5400万平方公里,其中3900万平方公里是与母国领土分开的。这6国的总人口不过6亿余人。

反之拥有13亿余人口的中国宣称领海主权却是有限的。目前没有争议的专属经济区只有90万平方公里;如果加上存有争议的专属经济区(在南中国海),也不过是200万方公里。与美国单单在太平洋的岛屿所拥有的专属经济区共达960万平方公里比较,则是小巫见大巫了。

难怪彼德诺南形容人们总是把焦点放在一只老鼠上,却没有人注意站在他们背后的一头大象。这个比喻生动地反映出,拳头和军力远远比法律重要。

尽管菲律宾在2013年向海牙国际仲裁庭申诉中国违反“联合国海洋公约”,结果在7月12日的判决则认为中国以历史划下的9段线来定位是没有依据的。不过,裁决过后,仲裁庭也没有权力采取行动,只能让舆论发酵。

如果说美国拥有这么大的专属经济区而没人置疑,答案只有一个:美国的拳头比较大,不是公理站在它那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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