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

分层管理仲裁庭
房产纠纷免找律师

分层房产的住户,都应该认识由房屋及地方政府成立的分层管理仲裁庭。

这个仲裁庭将以最低成本及费用,来解决分层管理的问题和纠纷,而且无需律师代表处理。



如果你是一名分层房产业主,且正面临不知如何解决的棘手问题,分层管理仲裁庭绝对是你能够申诉的地方。

分层管理仲裁庭的成员都是由有关部长委派,而且必须是司法及法律服务的成员。

组织架构包括一名主席、一名副主席,以及不少于20名的其他成员。

诉求款项少于25万元

起诉人提出诉讼的案件,必须有关分层管理,而且诉求款项少于25万令吉。



一般上,仲裁庭接受审理的案件,包括管理层向住户追讨拖欠的管理费、储备金或其他欠款。

除了这些有关拖欠款项的诉讼,仲裁庭也审理有关管理上的诉讼。

因此,如果公用设施一直处于维修状况,或管理层无视设施损坏且没有及时维修,导致业主感到不满,业主就可向仲裁庭提出诉讼。

至于业主与发展商的纠纷,例如发展商久久未展开单位缺陷的维修工程,引起业主不便等问题,仲裁庭也一样受理。

同时,若业主对常年大会的议程和议案有所不满,但在大会提出后没有受理,该业主有权向仲裁庭申诉,以废止大会议程或议案。

受理业主纠纷

此外,仲裁庭也有权解决业主之间的常见纠纷,如单位漏水的维修责任方,或对方不愿承担维修责任而引起的纠纷等。

一般上,业主想对单位进行维修,都必须寻求管理层批准;若管理层毫无理由地拒绝该装修计划,或无法解释拒绝的理由,业主也可向仲裁庭申诉。

雪槟柔登设仲裁庭

总的来说,只要关于分层管理课题,不管是发展商、单位买家、地主、管理层、管理代理人,或任何分层管理仲裁庭认为有权益相关的人士,都能向分层仲裁庭提出诉求。

目前,我国拥有4个分层管理仲裁庭,分布于雪兰莪、槟城、柔佛及登嘉楼。

这些仲裁庭的成立,可帮助分层房产业主享受更良好与无忧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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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毋需重设公务员仲裁庭 首席秘书:现有条规已够

(瓜拉登嘉楼9日讯)政府首席秘书丹斯里莫哈末祖基阿里认为,政府没有必要重新设立公务员仲裁庭,所有有关公务员事项或课题可以参考公务员条规,它涵盖服务与管理的各个方面。

他说,若有任何相关行动、争议或课题也可以参考现有的通令。

“我们没有必要重设公务员仲裁庭。现有的纪律委员会已足够。

“公共服务通令也足够。任何行动或任何相关事项可以参考通令。”

他今日在登州教育局教育转型领袖推介新闻发布会上,针对马来西亚旅游促进局职工会建议重新设立公务员仲裁一事,这么说。

政府曾根据1977年公共服务仲裁庭法令设立公务员仲裁庭,但在2000年1月1日正式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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