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原来我们都是特权者/周秀洋

一直以来,我都以为只有那些官司缠身、破产以及那些未偿还政府贷款的人才会被禁止出国;一直以来,我也不知道原来自己是一个拥有特权的大马公民,因为我以为只要有护照,自由出入国家是不成问题的,只要我有钱订购机票,确保护照没逾期,我就可以出国,我一直都是这么理所当然的“以为”,可现在,我恍然大悟,原来这一切都是“特权”,一项大部分民众都有的特权(嗯,我以为特权是指只有特定人士才能享有的权利。)

禁批评政府公民出国



净选盟主席玛丽亚陈日前被禁止出国领取人权奖,进而发现原来移民局落实了“维护国誉”新政策,禁止批评政府的公民出国,期限可达3年。

看来,往后所有国民,特别是经常在社交媒体上对政府“评头论足”的国民,在出国之前务必要先向移民局查清楚,看看自己是否已经被列入了“禁出国”名单。

话说回来,这个“禁止批评政府”的范围到底有多广?

是禁止批评所有的政府政策吗?

那似乎带着“不能接受人民批判声浪”的感觉,如果是这样,执政者的气度也未免太小了吧?



还是禁止批评国家领导人吗?

这还真是少见,国外哪个领袖没被国人批判过?

古时候有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难道到了这个原本应该开明的年代,领导人反而成了不可批评,高高在上的对象?

移民局总监兼任法官

所谓的忠言逆耳应该也不会在当局的考虑范围之内吧?

要如何判断一个人的言论是否对国家声誉造成损毁,这个不是应该还要经过审讯吗?

什么时候开始,移民局总监也兼任起法官的责任,可以惩罚那些“被认为”损害国家声誉的人?

虽然我不是律师,但我也知道,在司法程序中,在法官下判之前也得先看看所有的证据是否足以证明一个人犯了错,否则岂不成了为审先判?这对当事人未免也太不公平了。

说是“维护国誉”,禁止批评政府的公民出国,但我认为这个做法本身,在国际间就足以损毁国誉了。

除了钱其他都很“穷”

难道大马真的要走回头路,口中喊的是迈向先进国的口号,可事实上,一些政策却可能连发展中国家都不如。

要成为先进国,国民的经济能力并非唯一的衡量标准,如果在思想上、政策上无法并进,那基本上就仿佛是一个“暴发户”。

或许你很有钱,但是除了钱其他方面都很“穷”,这样的“先进”只怕只能维持得了一时,却持续不了多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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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净选盟警告雪政府 补选区设宴或违法

(八打灵再也26日讯)净选盟警告,雪兰莪州政府于新古毛举办开斋节茶会,且将日期落在新古毛州席补选提名日,或违反1954年选举犯罪法。

净选盟说今日发文告指出,该活动与新古毛州席补选提名日同时举行,涉及传统开斋节茶会活动仪式,如派“青包”等。根据选举犯罪法,在选举期间办宴会(kenduri),或赠送金钱礼物等活动,都属于违法行为。

净选盟警告,不要在茶会及选举期间,利用州政府资源。

“州政府需确保活动不会被用为介绍执政党候选人的平台,例如旗帜或其他竞选方式,协助他们的候选人。”

净选盟呼吁所有政党、雪州政府及联邦政府,在竞选期间,坚持道德标准,维护选举干净与公平。

雪州政府的开斋节茶会是由州政府举办,大臣拿督斯里阿米鲁丁、州行政议员及领袖将会出席,并预计迎来访客2万5000人。

新古毛州席补选落在5月11日。行动党委派房地部长倪可敏的新闻秘书彭小桃上阵新古毛,国盟候选人为土著团结党乌雪区部代主席凯鲁亚兹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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