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1MDB愿配合调查
新瑞调查无碍投资

自2005年11月起在新加坡以商业银行执照营业的瑞意银行,因涉及1MDB事件,而遭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勒令停业,协助查案。图为其中一栋大厦目录表,显示瑞意银行的所在楼层。

(吉隆坡24日讯)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说,会配合新加坡及瑞士两国的调查,新瑞两国调查该公司的声明,没有对公司的各项投资造成影响。

1MDB也表明,尽管新加坡及瑞士执法当局发出调查该公司的声明,但1MDB目前未收到任何外国当局,要求协助调查的通知。



1MDB就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指示涉及1MDB事件的瑞意银行(BSI BANK)停业,以协助调查,发文告说:“1MDB将全力配合任何外国执法当局的调查工作,并会咨询本地当局的建议以符合国际监管协议。”

1MDB续接洽债券持有人

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昨日如期接洽其美元债券持有人,提供最新的债券情况及其下一步的行动。

该公司也解释了不支付1MDB能源(冷岳)有限公司发售的冷岳债券利息之决定背景缘由,并知会持有人该公司合理化计划下,所达致的进展。

此外,它也重申将会与国际石油投资公司(IPIC)合作,解决争议。



1MDB 承诺在上述过程中,保持与债券持有人公开对话,而且会持续与持有人接洽。

该公司呼吁还未如此做的债券持有人通过以下的其中一项方法,向D.F. King 表明身分及所持债券。一是通过他们的债券管理银行向已设下截止日期的Euroclear 或卢森堡Clearstream 提供相关资讯;二是通过http://sites.dfkingltd.com/1MDB专页,直接向D.F. King提供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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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7亿美元汇刘特佐公司 查案官:非大问题没查问

(吉隆坡24日讯)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一名查案官不认为汇款7亿美元给在逃大马富商刘特佐的公司,是什么重大的问题,所以就没有向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了解,是否曾发出这项指示。

查案官诺艾达今日在法庭供证时说,她不认为纳吉有没有指示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一名高级执行员汇款,是重要的问题。

诺艾达接受纳吉代表律师旺阿兹万的盘问。

旺阿兹万:你有没有问纳吉,转移10亿美元投资额的70%款项指令是否来自他?

艾达:我只是问沙鲁(时任一马公司总执行长)而已。

旺阿兹万:你有问纳吉吗?

艾达:没有。

旺阿兹万:你不认为你应该问纳吉吗?

艾达:不,我认为这不重,要。

纳吉被控和刘特佐同谋窃取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数百万令吉。纳吉面对涉及22亿8000万令吉的25项滥权和洗黑钱控状。

本案控方在开案陈述中说,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与Petro Saudi International Ltd签订了合资协议,根据该协议,1MDB需出资10亿美元,相当于该项目40%的股权。

控方指只有3亿令吉已支付给合资公司,其余7亿美元转给Good Star。

控方也指沙鲁与开曼群岛实体PetroSaudi Holding签署了合资协议。

艾达是本案控方传召的第49名证人,她接受律师指纳吉并没有指示沙鲁或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与卡曼群岛的公司签署协议。

不过她不认同律师指沙鲁是刘特佐的同谋。

她说“我相信所有跟刘特佐有关的行动,都是基于纳吉的指示。

案件续审中。

图将里扎诉讼移另一高庭
1MDB申请被驳回

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试图将其针对电影制片人里扎及其制作公司的诉讼,移至另一高等法庭的申请,已遭吉隆坡高等法庭驳回。

里扎的律师法尔汉沙菲和吉纳维芙表示,上述裁决是由司法专员拉惹阿末莫查努丁所做出的。

律师表示,该申请因管辖权理由被拒绝。

他们在一份声明中说,这一决定意味着里扎案的审判将在拉惹阿末莫查努丁的管理下继续进行,诉讼程序定于10月开始。

去年,高庭定于今年10月16日起,审理1MDB及其3家子公司起诉里扎,涉嫌挪用2亿5000万美元制作电影及购买房地产的案件。

1MDB的3家子公司分别是1MDB能源控股有限公司、1MDB能源有限公司,以及1MDB能源(冷岳)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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