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起诉“当今大马”诽谤败诉
澳金矿须付5万堂费

(吉隆坡23日讯)吉隆坡高庭今日裁决,劳勿澳洲金矿私人有限公司起诉网络媒体“当今大马”诽谤案败诉,并谕令该公司支付5万令吉堂费。

公众有知情权



高庭法官罗丝奈妮在宣读长达37页判词中声称,使用俗称“山埃”的氰化钠来采金矿关乎是到公共利益的课题,公众拥有知情权,这也是答辩人作为新闻媒体须秉持的职业道德和操守。

“任何一个关乎到社群的健康、安全和福利的课题都需得到公众关注,不能只是针对有关特定的社群,而是全体大众。”

罗丝奈妮指称,根据辩方其中3名证人供词指出,因为辩方的山埃采矿课题报道,当时引起多家媒体广泛报道,甚至在彭亨州议会上被提起。

“自从武吉公满新村村民对该金矿公司使用山埃采矿表达强烈抗议后,国内媒体开始关注此课题。

“从2006年起,国内各语文报章开始报道诉方被指使用山埃采矿事件。”



同时,罗丝奈妮称,该课题促使当地村民成立“劳勿武吉公满新村反山埃委员会”,种种证据显示,在武吉公满的采矿活动是关乎到公共利益的课题。

有鉴于此,她接受辩方受约制特权的抗辩,即“雷诺兹特权”(Reynolds privilege)外,也认可辩方中立报道特权的论点。

法庭认同据实报道

此外,“当今大马”总编辑颜重庆聆听高庭裁决后在庭外表示对该判决感到高兴,并指法庭也认同新闻从业员据实报道是媒体职责。

高庭裁定“当今大马”被指具有诽谤成分的3篇报道和2个视频,并没有对该公司构成诽谤,因此撤销了对“当今大马”及另外3名记者王德齐、李永杰和陈维特(译音)的控状。

金矿公司是于2012年起诉“当今大马”和3名记者,起诉辩方刊登含有诽谤成分的报道,影响该公司经贸和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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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公审涉诽谤违隐私权 律师:受害者可提出诉讼

(八打灵再也18日讯)执业律师巴斯蒂安认为,在社交媒体发帖羞辱那些不参与抵制与以色列相关产品的人士,违反了隐私法,在帖文中被曝光的人士可对作者提起诽谤诉讼。

开斋节期间,麦当劳和肯德基等快餐连锁店挤满顾客的照片在网络疯传,有人竟把这些前去用餐的顾客称作为“狗”,部分还直接拍下视频公审对方。

巴斯蒂安律师告诉网媒“自由今日大马”,这类社交媒体帖文已违反了隐私法,受影响的人可提起民事诉讼,这是大马“公认的权利”。

他说,那些在这些帖子中被曝光的人也可以对作者提起诽谤诉讼。

“如果帖文暗示图片或视频中的人从事了令人厌恶的行为或有损他们在公众眼中声誉的事情,那么它可能构成诽谤。”

他表示,这些帖文可能违反了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588法令),该法令赋予马来西亚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提起刑事诉讼的权利。

“如果此类帖文可能煽动暴力或破坏和平,就属于588法令(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的范围,这是滥用媒体。”

他说,在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下,将分享淫秽、不雅、虚假、冒犯和威胁的内容,意图冒犯、虐待、威胁或骚扰他人的在线内容定为犯罪。

“在关丹已发生人身暴力或人身暴力威胁。 这已经远远超出了礼节的范围,”文达贡补充道。

彭亨州增卡市的40岁巫裔男小贩于4月12日晚上10时25分,与家人在双溪依萨的麦当劳快餐店用餐时,遭抵制该快餐店的一群陌生男子辱骂和挑衅。

据了解,该群男子叫事主来到快餐店前,其中一人对他爆粗和挑衅,但事主不予理会并继续用餐。

当事主一家用餐完毕,离开快餐店时,该群男子再次挑衅,并指事主是“笨蛋光头、吃猪油及喝猪水”。当事主要与他们理论时,其中一人拿起头盔递给同伴,后者威胁将以头盔殴打事主。

警方较后针对巫裔小贩光顾麦当劳被辱骂和挑衅的投报,逮捕5名嫌犯,他们是年龄介于27至43岁的本地男子。

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506条文因刑事恐吓罪调查此案,一经定罪,可判处最高两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此外,律师巴尔吉特表示,未经顾客同意在此类商店拍摄顾客的照片是非法的,并且侵犯了他人的隐私。

他说,这些视频的另一个问题是,一些帖文可能看到未成年人的面孔,这也违反了2001年儿童法令,在该法令下,规定了媒体报道和出版有关弱势儿童的限制。

“不能透露儿童的身份,这是违法的。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可采取行动。”

“(这些帖文)当局必须调查,绝不能听之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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