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发表煽动文章被控
回连主席须自辩

(加影16日讯)两年前发表“大马华人是入侵者”文章而面对两项煽动控状的马来西亚回教徒连线(ISMA)主席阿都拉再益,加影地庭今日宣判因控方无法在其主要控状中证实对方发表含有煽动字眼而宣判无罪,但对方须为其交替煽动控状出庭自辩。

加影地庭法官诺丽达今日宣称,阿都拉再益在主要的煽动控状,于2014年5月6日发表“大马华人是入侵者”而被控抵触煽动法令第4(1)(b)条文,因检控官无法证明被告在文章中有发表“煽动”的文字而宣告无罪。



不过,阿都再益却须为他所面对的另外一项交替控状,即在同日上载题为“华人与英国殖民者一同到来是一种入侵行为”的文章,出庭自辩。

法官诺丽达声称:“检控方成功提出表面证据证明被告触犯了煽动法令第4(1)(c)条文。”

一旦在煽动法令第4(1)(c)条文下定罪,阿都再益可被判监禁最高五年。

副检察司慕克再尼指称,此案定于7月21日审讯,控方会有7名证人出庭供证。

网站屡次发表煽动言论



阿都拉再益(48岁)被指于2014年5月6日早上约10时,在位于雪州万宜新镇的马来西亚回教徒连线网站的办公室发表煽动言论,包括“大马华人是入侵者”、“华人随同英国殖民者一起入侵马来半岛”、“是谁给华裔国民权益和财富,并遮掩他们入侵的事实?”及“华裔预谋与英国殖民者结社来欺凌马来族群。”等。

他因此抵触1948年煽动法令第4(1)(b)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4(1)条文下被定罪;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则可被判最高监禁不超过5年。

被告也面对另外一项交替控状,在同日同地点上载题为“华人与英国殖民者一同到来是一种入侵行为”的文章,抵触煽动法令第4(1)(c)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4(1)条文下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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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泓缣斥煽动者 分裂族群导致国家后退

(乌雪8日讯)种植与原产业部副部长拿督陈泓缣指出,任何人都不应该蓄意炒作种族宗教课题,尤其以无中生有的手段,制造社会和族群之间分裂,最终只会导致国家后退。

陈泓缣指出,昌明大马政府上任以来积极改善国家经济,让国家走回正轨,但却有一小撮人士不断煽动人民情绪,唯恐天下不乱。

“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及国家元首苏丹依布拉欣已经分别劝告,勿制造争端来煽动人民。所谓国有国法,若这些煽动者还继续肆意妄为,则别埋怨受到法律对付。”

陈泓缣也是行动党中委。他周五在乌鲁雪兰莪叻思新村管理村委会的安排下,前往乌鲁音好好菜园,与当地的小农及小园主见面交流后,发表文告如是指出。

政府关心油棕业发展

他也向乌鲁音小农与小园主分享有关种植与原产业部门的结构和运作,并说明,昌明大马政府关心油棕业发展,所以今年下放拨款高达一亿令吉,以推行小园主翻种融资计划(TSPKS)。

“有别于之前政府所发放的简易贷款,这次的融资计划是以一对一的配对补助方式给出。”

“只要符合申请条件,只需在翻种第五年后,偿还资金总额的50%,含2%利息。这项计划是以油棕园面积单位计算,在半岛每公顷有1万4000令吉,在沙巴和砂拉越则是每公顷1万8000令吉。”

他补充,小园主翻种融资计划的申请资讯可通过棕油局旗下的棕油示范与咨询(TUNAS)各地办事处、大马棕油局网站或全国农业银行分行取得。

交流会出席者包括无拉港州议员王俊伟及乌雪市议员刘世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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