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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应懂管理层运作

居住在分层房产或拥有分层房产的业主,应该对管理层和业主的会议记录及决议,感到并不陌生。

出席会议以了解管理层运作,并提供意见及检视管理费收支情况,也是业主确保管理层运作正常和房产正被妥善管理的责任之一。



分层房产的业主每年都会有个属于业主的常年大会,以商讨关于管理及维持该房产的重要事件。

除了这个一年一度的常年大会,其他时间召开的单位业主会议,称为特别大会。特别大会可以由管理层建议召开,或接收到建筑专员的指示而召开。

可要求开特别大会

在特殊情况下,业主们也有权利要求管理层举办特别大会,条件是需要在6周前通知管理层,并获得最少四分之一的业主赞成召开。

若是业主建议召开的特别大会,管理层需依据业主的请求书,在6周内向其他业主发出通告,通知有关会议的召开。



然而,出席特别会议的业主们,需在会议召开的7天前,缴付所有已到期的管理费和储备金等费用,以保留在会议中投票的权利。

当特别会议顺利进行后,管理层的秘书需把准备好的会议记录和决议呈上给主席和财政,以作批准。

在会议后的28天内,管理层主席需认证已批准的会议记录和决议副本,好让秘书可以呈交给负责该房产区域的建筑专员。

其后,管理层需分发该会议记录和决议给每个单位的业主,以示通知。

最后,管理层也需把该记录和决议贴在管理层或该房产的告示板,以确保每位业主得知会议结果。

以上资讯可在亿达法务办事处(Chur Associates)与《南洋商报》联合出版的《分层房产业主手册》中找到。 

此书将于6月11日的“南洋产业展”开幕礼上推介,并于产业展期间,每天赠书给首100位登记的公众。 

展会期间半价优惠,即每本10令吉。 

另外,现场也设有“法律诊所”,为公众释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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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为分层房产住户而设
建筑专员可委任管理代理

建筑专员是专为分层房产住户而设立的,成员由地方政府官员所组成。



这些建筑专员拥有分层管理法令赋予的权力,可设定辅助法令条文的条例及规则,也可履行任何州政府的指令。

但对于住户而言,这些建筑专员究竟能提供什么样的帮助呢?

在第一届常年大会,包括发展商成立共管机构时,若无人出席大会而导致委员会无法成立,发展商可据此状况,咨询建筑专员。

在所有单位业主拒绝成为委员会成员的情况下,建筑专员有权委任管理代理,并设立收费制度,避免单位出现无人管理的情况。

建筑专员所委任的管理代理,不管是否拥有执照,都必须根据本身一年的收费,还有法令当中的条款,提供一定数额的现金或银行款项,来作为保证金。



建筑专员的职务及责任,主要是确保单位被公平公正地妥善管理,因此,若现有管理层没有履行任务,专员也可委任其他管理代理。

此外,专员必须跟进管理层成立的过程,确保管理层依据法令,履行职务。

同时,专员也要检讨征收的管理费,还有确保管理层召开会议及检讨会议议决。

有权调查违法住户

专员必须备存一份常年大会会议记录的副本,当中包括稽查账目、附加住屋条例、单位份额表及其他管理层所提呈的文件等。

保存了这些记录,有助建筑专员在日后遇上任何违法行为时,展开相关的调查。

值得注意的是,在对付违法住户时,专员所持的权力相等于刑事程序法典授予警察般的权力,并有权对可扣押案件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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