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

强奸犯监近17年鞭22下
法官斥破坏公众上街安全

被告林俊明被判坐牢16年10个月又两周,加鞭打22下。

(新加坡11日讯)男子大街上三度强奸夜归女郎,被法官斥责破坏公众可放心走在路上的安全感,严惩他坐牢16年10个月又两周,加鞭打22下。

《新加坡晚报》日前报道,2013年农历新年除夕凌晨3时15分至3时35分之间,一名24岁中国籍酒廊女歌手三更半夜走在马丁路上,当街遭男子林俊明(译音)拦截和强奸。



庭上揭露,短短20分钟内,被告在长达约两百米路段的三个不同位置,三度霸王硬上弓,女子边受害边哭泣。

放弃抗辩认罪

今年30岁的林俊明面对八项控状,包括三项强奸罪。他原本要抗辩,在案件开审的第二天改变主意,上周三下午在高庭认罪。

高庭司法委员符志福昨午判刑时指出,被告在案发早上的胆大妄为与惊人的行为,破坏了人们可在任何时间走在公共道路上的安全感。

司法委员指出,刑罚须起充分的阻遏作用,以传达清楚的信息,阻止其他人犯下相同罪行。控方上周针对刑罚进行陈词时指出,被告在有车子经过的大路旁强奸陌生女子,行为大胆。



控方也指出,被告重复对受害人作出强奸行为,他在第二次强奸后,因自己无法勃起,就逼女子为他口交,成功勃起后又强奸对方。

被告昨午闻判时显得冷静,之前被告的母亲与家人有出庭听审,但他们昨午没有出现在庭上。

当阿窿跑腿新年后入狱狂欢喝酒享最后“自由”

被告于案发凌晨落网,之后被还押;同年3月,被告因当阿窿跑腿的罪行,被判入狱约八个半月。

被告的代表律师上周求情时称,案发前的晚上,被告与朋友到罗拨申码头一带喝酒;被告知道自己将在农历新年以后被判刑和入狱,因此他决定与朋友们喝酒,享受最后“自由”的日子。

据心理医生的说法,被告的喝酒原则是“喝到不能喝为止”。被告称,他当晚酒精中毒,患上“酒精失忆症”,不记得自己有强奸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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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局以为自焚身亡 强奸犯假死越狱震惊南非

(比勒陀利亚28日讯)南非警方表示,他们正在追捕一名被定罪的强奸犯。

该国媒体报道,南非当局本以为有“脸书强奸犯”之称的贝斯特在监狱中自焚身亡,没想到他胆大包天伪造自己的死亡,这起假死越狱案震惊全国。

据报道,贝斯特被控在脸书上引诱受害者,之后性侵她们再抢夺财物,至少有一名受害者丧命。

贝斯特2012年因强奸、抢劫及谋杀罪名成立而被判终身监禁。到了去年5月,南非当局相信他已在布隆方丹市一所私人监狱中“自焚身亡”。

但南非警方上周末指出,去氧核糖核酸检测显示,当局以为是贝斯特的焦尸“实乃他人的遗体”。

警方发言人表示:“此时此刻,我们警方的首要之务是找到贝斯特,并且查明他究竟是如何假死逃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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