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参与天体营
4被告认罪各罚5千

(槟岛西南区5日讯)槟岛直落巴巷甘比湾天体营案的4名被告改口认罪,推事判每人罚款5000令吉,或以6个月监禁取代。

这4名被告分别为:周淑和(59岁)、郑媛云(39岁)、陈佳薇(29岁)以及龚明隆(40岁)。他们是在刑事法典294(A)条文下(在公共场所作出滋扰他人的猥亵动作)被控。



此案原定今明两天在浮罗山背地庭续审,惟辩方要求推事庭提前在上月29日审讯,而4名被告在当天改口认罪,结果被判每人罚款5000令吉,或以6个月监禁取代。

4名被告与另外6人是被控于2014年5月30日下午3至11时之间,在甘比湾参加天体营活动。当中6人已在2014年8月28日俯首认罪,分别被罚款5000令吉及坐牢一个月;而上传视频的被告杨锦鸿则被加控散播猥亵物罪名,被判监禁6个月,并在去年12月26日服刑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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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

度假村“天体营”疑案
调查报告呈副检察司

(文冬25日讯)警方已完成调查本月中发生在武吉丁宜某度家村的“天体营”疑案,报告也已呈交副检察司,以决定是否提告,而受警方传召者当天获得警方口头保释。

文冬警区主任尤索警监今早在主持文冬警察日纪念庆典后,受媒体询及此案进展时这么说。



他说,在这起事件中,警方于本月20日共传召69人问话,他们大部分是当天参加游戏的少女营员,另有8名指导员、4名厨师和一名经理人。

他说,警方是援引刑事法典294a(在公众场所做出猥亵行为)展开调查,若被控罪成,可面对罚款2000令吉或监禁3个月。

有关公司日前曾通过律师楼发函声明,该公司及其员工从未参与任何裸体活动,而且在当时,员工是穿着颜色与肤色相似的衣服或运动装,没有任何一位员工是裸体的。

尤索警监(右)颁发奖状予建功警员。

弟杀姐查是否患精神病

另外,尤索也透露,发生于2月23日的金马苏新村56岁弟弟刺死59岁姐姐案,嫌凶已被送往柔佛淡杯精神病院接受观察。



警方是援引302(谋杀)条文展开调查。

至于当天嫌凶被捕时随身携带的9万令吉巨款,由于嫌凶拒绝交给家人,因此由警方代为保管。

出席庆典的包括文冬区国会议员黄德、吉打里区州议员杨雪芙菈、各政府部门首长与企业代表。尤索警监也代表彭亨州警方颁发表扬状给在一起谋杀案中建功的各级警员。有关案件涉及外劳刺杀外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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