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无法申报收入来源被控
警官邱震华坐拥10产业

邱震华

(吉隆坡4日讯)邱震华被控没有申报近百万令吉佣金案今天开审,一名副检察司今日供证时指,吉隆坡刑事调查组前主任拿督邱震华高级助理总监在警队服务时月薪1万2000令吉,却有能力在国内拥有10个房产。 

莫哈末阿斯纳威副检察司今日在地庭供证,宣读邱震华的财产申报时透露,邱震华妻子的月薪是8000令吉。



邱震华分别在吉隆坡及沙巴拥有10个房地产:

1亚庇排屋

1旺莎玛珠斯里肯南安公寓

1蒲种房子

1雪州双文丹廉价店屋



1马六甲柏迈镇店屋

1隆美嘉路某公寓

1瑞士花园公寓酒店式公寓

1孟沙南部酒店式公寓

吉隆坡及沙巴各有1 Lot独立洋房土地

负责检控的布迪曼副检察司指出,邱震华被控洗黑钱,是因为后者申报财产时,并没有透露他购置上述房产的收入来源。

3门生意及股票总值64万

“提控是因为他(邱震华)无法在宣誓书上,申报所有收入来源。”

 根据其财产申报,邱震华夫妇拥有3门生意,也拥有多家公司包括马航、云顶公司、星狮(F&N)的股票,总值64万6000令吉。

邱震华也申报他与妻子拥有5辆车,包括一辆标致(Peugeot 308)和一辆现代(Hyundai Sonata);两人也为他们和两名孩子支付18份保险保单。 

新闻背景:
没申报96万“佣金”

邱震华(58岁)是在今年1月22日,被控于2013年12月23日至2014年1月21日期间,在布城反贪会总部,没有依据2001年反洗黑钱和反恐融资法令第49(1)条文,申报其96万1500令吉“佣金”。

被告因此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和反恐融资法令第49(3)条文,一旦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10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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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

上诉庭维持高庭原判
邱震华摆脱百万佣金案

邱震华被判无罪释放。

(布城28日讯)上诉庭今天维持高庭的判决,即裁定涉嫌没申报近100万令吉佣金控罪的吉隆坡警方刑事调查前主任拿督邱震华,无罪释放。

随着控方莫哈末费扎副检察司撤回最终上诉申请,以法官拿督莫达鲁丁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作出上述裁决。



另2名法官是拿督阿马迪和拿督阿都卡林。

莫哈末费扎说,邱震华于7月20日向总检察署提呈陈情书,要求重新考虑有关控方的上诉申请。

他说,总检察署已接受邱震华的陈情书,决定不再提出上诉,中止上诉通知也已于8月24日寄给所有相关人士。

邱震华和其代表律师今天都没有出庭。

控方此前入禀上诉庭,挑战高庭于去年11月22日驳回控方的上诉申请,维持地庭宣判邱震华无罪释放的判决。



2017年5月26日,基于控方最终无法对辩方案件挑起合理疑点,地庭因而裁定邱震华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

邱震华被控未遵守在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第49条文下的检察官通知书的条件,即他没有在志期2014年1月8日的宣誓书中,申报他所得的96万1500令吉佣金。

他被控在2013年12月23日至2014年1月21日期间,在反贪污委员会布城总部犯下上述罪行,因而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第49(3)条文,即检察官获取资料权限。

一旦罪成,最高监禁一年,或最高罚款100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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