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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斯迈:多达85%人口密集
甲不鼓励公寓式可负担屋

依斯迈(左五)为“马六甲房地产发展商及承包商消费税研讨会”开幕。左为饶尚荣,左三曹天汉。

(马六甲26日讯)马六甲州房屋、地方政府及环境行政议员拿督依斯迈指出,州政府不鼓励房屋发展商兴建公寓式的可负担房屋,州内公寓式可负担房屋已多达85%,而排屋只有15%。

此外,他说,部分公寓式可负担房屋建议一亩地段兴建220个单位,人口过度密集,州政府也不会批准。



“有些公寓式可负担房屋建筑面积不到1000方尺,售价却超过20万令吉,超出州政府规定的顶价。”

依斯迈今日为房地产发展商公会甲分会主办,马来西亚高级关税官员协会协办的“马六甲房地产发展商及承包商消费税研讨会”主持开幕时,这么表示。

他说,州内有不少人民投诉买不起可负担房屋,所以州政府规定可负担房屋建筑面积至少须1000平方尺,同时售价不得超过18万令吉。

“州政府虽然注重可负担房屋计划,但也不阻止发展商兴建其他类型的房屋。”

他也透露,州内目前有4万多个间可负担房屋单位待批准或正在兴建中。



他说,州政府也规定每个屋业发展计划的廉价屋和可负担房屋须各别占20%,其他60%的房屋类型则由发展商决定。

他说,在2013年之前,发展商没有根据比率兴建的廉价屋单位多达1万6000多间,过后州政府批准发展商将改建成可负担房屋,目前仍有约6000间未转换。

出席开幕礼者包括房地产发展商公会甲分会主席拿督曹天汉及秘书饶尚荣及马六甲建筑商公会主席陈诗胜。

曹天汉促中央银行放宽房贷申请条例

曹天汉在致词时,促请中央银行放宽房屋贷款的申请条例。

他说,贷款买屋是属于投资,而非负债。

曹天汉说,我国房屋贷款只占家债大约44%,其他的债务是车贷、信用卡或个人贷款等。在其他先进国如澳洲与新加坡,房贷占家债70至80%,我国应仿效。

他说,房地产会增值,因此贷款买屋是投资,不应与车贷、信用卡或个人贷款等被视为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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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建50万可负担屋目标 房政部:逾半完成或在建

(吉隆坡25日讯)截至去年9月30日,国内共有27万4258间可负担房屋(RMM)已建竣,或处于建设阶段。

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副部长拿督艾曼阿蒂拉表示,根据第12大马计划下建设50万间可负担房屋的目标,目前已建竣或处于建设阶段的房屋数量占54.8%。

她指出,为了确保实现建设50万间可负担房屋的目标,政府已推出各种住房计划,包括人民房屋计划(PPR)、人民亲善房屋(RMR)计划、国家房屋公司(SPNB)计划和一马人民房屋计划(PR1MA)。

艾曼阿蒂拉今日在国会下议院问答环节上,针对伊党古邦阁亮国会议员拿督斯里端依布拉欣询问增建可负担房屋的成果,尤其是在郊区地带的情况时,如是作答。

艾曼阿蒂拉表示,房政部一直在寻找更多的合作机会,以便与州政府或私人屋业发展商合作建设新得可负担房屋项目。

她说,除了房政部,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也参与建设可负担房屋,包括乡区及直辖区发展部和属下的登嘉楼中区发展局(KETENGAH)、东南镇发展机构(KEJORA),以及联邦土地统一及复兴局(Felcra)。

她指出,在州际层面,各州政府也通过各自的可负担房屋计划为人民提供住房,并各别以相关州属的目标群体和住房需求来制定最合适的房屋建设计划。

“政府也通过向参与建房的私人屋业发展商开提供激励措施,来推动国内的可负担房屋建设与发展。”

她承诺,房政部将继续积极通过实施各种举措,以确保每个国人都能获得优质且可负担得起的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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