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青体部小官贪大钱”案
4人被控141罪状

奥曼阿萨变身“蒙面人”,不让庐山真面目曝光。

(吉隆坡21日讯)先贪污,后洗钱,把钱汇入儿子户头中!

哈米卡立到法庭面控时全程以外套遮脸。

造成政府损失逾1亿令吉的“青体部小官贪大钱”案,案件主谋即青年及体育部财务组前高级主管奥曼阿萨今日连同3名公司董事齐齐被控洗黑钱,4人共面对141项控状,涉及款额高达1662万3000令吉。



被告因而抵触相同法令第4(1)(a)及4(1)(b)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87(1)(a)下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0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

4人皆不认罪,各获准保外。

首被告控64罪状

之前也被控受贿3840万令吉的首被告奥曼阿萨(57岁),这次共面对64项控状,他被指在2012年3月7日至2015年12月11日期间,通过64次银行转账,分别在4家银行的私人银行户头,接收1662万3000令吉款项,因此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怖主义融资法令第4(1)(a)条文。

控状显示他不仅勾结承包商伪造工程报价单,也指示下属支付216万予儿子的公司。



第二及第三被告阿都卡法(42岁)及西蒂罗哈娜(42岁)为夫妻关系,两人各面对63项控状,他们被指在上述相同时间,身为3家公司的董事,利用其3家公司的马银行户头,通过63次银行转账,把1572万3000令吉款项,汇入首被告奥曼阿萨私人银行户头。

第四被告哈米卡立(35岁)则被控于去年12月10日,把90万令吉汇入奥曼阿萨私人银行户头,抵触相同法令第4(1)(b)条文,罪成者可被判监禁最高15年及涉及款项的5倍或罚款500万令吉。

法官最终决定让首被奥曼阿萨以10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阿都卡法及第西蒂罗哈娜各以7万令吉保释,哈米卡立则以6万令吉保外候审,案订5月31日过堂。

奥曼阿萨于上月31日被控的案件,则订于9月9日开审;他在有关被指滥用职权及伪造文件,涉及3850万令吉舞弊的案件中,总共面对32项控状。 

控方预计将传召35名证人出庭供证。

阿都卡法及西蒂罗哈娜到地庭面控途中,皆以外套及头巾遮脸。

夫妻要求降保释金额

阿都卡法及西蒂罗哈娜的代表律师万阿兹米尔向法官求情时指出,两人早前在反贪会法令下被控时,因带不够钱,只能让丈夫先保外,如今再度被控,已无法拿出高金额担保,加上两人目前已停职,银行户头被冻结,希望法官能降低保释金额。

“此外,两人育有4名10至16岁的孩子,都在求学阶段,需要父母照料,亲属也无法为两人筹钱。”

他续称,被告在我国拥有房产,一定不会逃跑,加上此案是通过银行转账,证人甚少,因此没有骚扰证人的风险。

主控官则以此案涉及款项过高为由,建议让两名被告各以50万令吉保外候审;法官最终择定让两名被告各以7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并必须交出护照。

阿都卡法是3家私人有限公司GPO Essence、Enconic Corporation、Gapa Jitu 的董事,这些公司曾在奥曼阿萨面对的控状中出现。 

这些公司的主要业务为提供体育用品及活动策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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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新闻

涉嫌串谋竞标4.7亿工程 8承包商或遭MyCC罚款

(吉隆坡23日讯)因涉嫌串通投标3份价值4亿7300万令吉的项目,8家承包商或遭马来西亚竞争委员会(MyCC)罚款。

该委员会主席拿督斯里希桑慕丁今天发文告说,这8家承包商涉嫌在2019年就两个公共工程局和一个水利灌溉局招标活动进行串通投标,触犯2010年竞争法令。

调查初步发现这些公司通过信息共享和协调串通操纵投标,招标项目是进行道路及防洪系统建筑工程。

MyCC在本月16日对这8家承包商的行为作出建议,并于同月22日将建议通知相关公司。

涉及工程局两份投标书的是NYL Corporation私人有限公司,同样与当局2份投标书中的一份有关系的是Kiara Kilat 私人有限公司。

根据2010年竞争法令,该委员会将拟议的罚款通知有关公司,他们可在收到提议的决定后30天内提交各自的书面陈述。

此后,相关公司也可在日后向委员会提出各自的口头陈述。

“MyCC将在考虑相关公司的陈述及根据调查收集的证据后,才会作出最终决定。”

遭罚款6家公司皆涉及所有3项招标
1)    Dutamesra Bina私人有限公司
2)    IDX Multi Resources 私人有限公司
3)    Mangkubumi私人有限公司
4)    Menang Idaman私人有限公司
5)    Meranti Budiman私人有限公司
6)    Pintas Utama 私人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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