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难寻获车主
槟废车占位碍市容

失去车轮的摩托车,会有车主认领吗?

(槟城17日讯)槟岛处处可见废弃的汽车与摩托车,这些经年累月停放的废弃车辆除了霸占地方,影响人车通行,更有碍观瞻,而这些废弃车辆到底应由哪一部门清理,以还原市容,勿让它们霸占有限的空间?

废弃的车辆一般都是无路税,轮胎已泄气或车身灰尘斑斑且生锈,似乎难以寻获车主,惟却不见有关该当局移除。



废弃车辆或可能是一些已经迁移他处的车主所留下,也可能是因车子太残旧,卖不出,抑或是车主已过世,家里无人使用又不知如何处理而长期弃置。

市厅接投报才清理

针对废置车辆问题,槟岛市政厅执法与公共教育常务委员会交替主席阿末阿兹利查接受《南洋商报》访问时指出,这种随意弃置废弃车辆的行为最要不得,因此他吁请欲将车辆报废的公众应依据程序向当局投报。

他表示,市政厅执法员的公务员繁多,无法只专职于拖走弃置的车辆。

他说,一般上,当接到投报后,市政厅执法人员都会出动把废置在路边的车辆拖走,不过,必须确定有关车辆没有路税才可拖走。



“若车上有路税,即使是路税已过期很久,我们也不可以直接拖走,反之须置放一张告示,限车主14内移走车辆,不然执法员就会把它拖走。”

槟岛码头对面天桥底下的这辆摩托车,经年累月停放在该处,一直都没人开走。

市厅:确定无涉案废车销毁前须呈报

询及废弃在组屋或公寓的摩托车如何处置时,阿兹利查说,市政厅必须接到组屋或公寓的共管机构或管理公司的投报后才可以行事,拖车的程序也与路边废置车辆一样。

“至于在广场或商场的废置车辆,有关商场的负责人须向警方投报后自行处置。”  

阿兹利查指出,所有被执法员拖回市政厅的车辆,在销毁前都必须向警方呈报,以确定有否牵涉案件或是失窃车。 

废弃车辆弃置在人行道上,这种行为要不得!

或向车主追算

另一方面,他表示,为了防止公众随意弃置车辆的情况持续发生和重演,市政厅将研讨把拖车和销毁车辆的费用,向车辆最后一次的注册车主追算;惟这需向州法律局征询和寻求市政厅通过后才能够成事。

阿末阿兹利查:市政厅或向车主追算拖车和销毁车辆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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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倪可敏:依照指南 3年处置1.4万废车

(吉隆坡16日讯)地方政府发展部长倪可敏指出,地方政府在3年内处置了1万3711辆废弃车辆。

他指地方政府在2021至2023年根据地方政府废弃车辆管理指南处置的废弃车辆为分别为2023年9101辆、2022年2421辆及2021年2189辆。

他说,该部透过2020年2月13日发布这指南,透过统一标准作业程序处理废弃车辆,并阐明发出通知到处置的整体程序。

倪可敏昨日在国会下议院以书面回答指出,该由地方政府和陆路交通局共同草拟的指南,目前处于更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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