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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无法可管”
20嫌犯机场获释

(台北15日讯)因“无法可管”,从马来西亚被遣返回台湾的20名电信诈欺嫌犯,只能在机场当场放人。

据台湾媒体报道,尽管台湾刑事局今晚将第一批20名台人抢回,但因20人非现行犯,且检方并无侦办案件,目前“无法可管”,因此警方只能眼睁睁在机场放走20人。



法务部政次陈明堂说,法务部不能介入具体个案,只能请检警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这也引起法律界人士自嘲,再度证明“台湾是诈欺犯的天堂”,也担忧此事会影响日后两岸共同打击犯罪的互信基础、共识。

陈明堂说,这52名台湾人是被控今年3月在马来西亚非法入境、打工,遭马来西亚行政拘留。

他说,法务部昨天晚间得知大陆向大马请求带回52人,今日主动联络大陆公安部,请大陆注意诉讼程序,以及保障人权之立场,不要将本案台籍涉嫌人迳自带回大陆,以免破坏两岸共同打击犯罪的共识基础,法务部近日将派员赴陆继续与陆方进行研商相关事件的处理事宜。

陈明堂说,52人因被拘留在不同的拘留所,因此今天只有20人先行回台,其馀32人因手续不完全,目前相关单位仍与大马研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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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信涉洗黑钱 主妇被骗40万

(新山24日讯)家庭主妇接“警方电话”,误以为自己牵涉进洗黑钱活动,于是随即付40万令吉想“结案”,最后才知接的是诈骗电话。

新山北警区主任峇维尔星助理总监昨日发文告指出,事主是一名46岁的妇女,她在上个月6日接获一通来电,对方自称是一名快递公司职员,指其公司接收到属于事主的可疑包裹。

“接着,对方将电话转给一名自称是警员的男子接听,男子告诉事主,她涉及洗黑钱活动,若不处理就会被逮捕。”

峇维尔星表示,男子当时向事主献议,只要付款就能“结案”,事主信以为真,按照对方的指示汇款至4个不同的银行户头,总计40万令吉。

“之后,事主惊觉上当,才到警局报案。”

他说,警方已援引刑事法典第420条文调查此案,在此条文下,罪成者可被判监禁不超过10年,及鞭笞和罚款。

对此,峇维尔星呼吁民众提高警惕,应通过商业罪案调查组的社交媒体获取与诈骗案有关的最新咨询,以免成为诈骗案的受害者。

他说,若民众怀疑自己坠入诈骗陷阱,可致电国家诈骗回应中心(NSRC)热线997,以阻止嫌犯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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