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航委会处理马航诉讼
消费人仲裁庭无权审

(槟城13日讯)消费人仲裁庭从今年3月1日起,再也无权审理任何与马航有关的法律诉讼案。

所有有关马航的纠纷或诉讼案,都必须经过去年成立的马来西亚航空委员会的书面同意才可进行,一旦同意后,就由航委会去处理,仲裁庭和法庭是无权审理的。



随着马来西亚航空公司(MAS)于去年9月宣布易名为“新马航”(MAB)后,中央政府已于去年通过“2015年马来西亚航空委员会法案”成立马来西亚航空委员会,并限定凡是关系到马航的诉讼,都必须经过该委员会书面同意后,才可进行。

因此,消费人仲裁庭从今年3月1日起,无权审理任何与马航有关的法律诉讼案。但此前已在消费人仲裁庭进行或候审的马航案件,还是可以继续进行。

消费人仲裁庭庭主郭昌有向《南洋商报》证实了这项法令下的约束与规定。

郭昌有指出,“2015年马来西亚航空公司法令”第11(1)(e)条文详细阐明,所有马航的诉讼案件都必须经过委员会的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并在今年3月1日开始生效。

“乘客向马航索偿”案年初胜诉判决仍有效



槟州仲裁庭周三原本要审理一宗有关“乘客向马航索偿”案,基于上述法令限制,无权审理。

有关案件索偿人谢先生是于去年7月在网上订购机票,以便在同年12月从吉隆坡飞往澳洲墨尔本,并在12月27日从悉尼飞回吉隆坡。但马航却在同年8月告知,他购买的航班时间将展延长达6小时40分。这项延迟飞行的通知,导致谢先生原本已购买在同年12月27日,从吉隆坡飞回槟城的亚航机票无法使用,必须额外付费860令吉40仙,购买包括索偿人在内的4 张马航回程机票。

索偿人于去年12月18日因感到不忿而入禀槟州消费人仲裁庭,向马航索偿。当时负责审理此案的槟州消费人仲裁庭庭主哈斯娜于今年1月26日宣判索偿人胜诉,马航须缴付有关860令吉40仙的赔偿。但基于马航当时并没派代表出庭,因此仲裁庭于2月2日寄出相关庭令。惟,马航却在3月23日回函及要求槟州仲裁庭搁置这项宣判。

逾期提出搁置要求

郭昌有指出,依据程序及条例,若马航要求搁置这项宣判,必须在收到庭令的30天内向仲裁庭提出申请,以推翻早前的宣判。但,马航并没在限定的30天内作出搁置的申请。换言之,3月1日后才提出搁置要求,槟州仲裁庭已无权决定及审理。

惟,槟州仲裁庭在1月26日作出的索偿人胜诉判决,依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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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航与苹果旅游合作 推“无缝航空-邮轮”体验

(吉隆坡24日讯)马来西亚航空公司与苹果旅游签署战略性合作备忘录,共同启动MHcruise战略合作计划,推出“无缝航空-邮轮”体验。

双方达成为期一年的战略合作协议,与和平号邮轮、公主号邮轮、云顶名胜世界度假村邮轮和寰宇精品游河船等的全球邮轮公司展开合作。

苹果旅游联合创办人兼董事经理拿督斯里许育兴表示,邮轮度假正迅速风靡,不论是云顶名胜世界度假村、皇家加勒比邮轮还是公主号邮轮的阿拉斯加行程或和平号邮轮的环球旅程等国际化选择,都吸引大量旅行者的目光。

马航集团商务总监德森尼什表示,通过此次合作,不仅能够扩大产品范围,还能在大马旅游业中产生积极的连锁效应,打造独一无二的旅行体验,吸引更多游客。

相关配套将为旅客提供多元选择,根据其偏好量身定制结合航空旅行和具有竞争力的邮轮票价,呈现从豪华到经济实惠的选择,满足消费者需求。

出席者包括苹果旅游集团执行主席拿督斯里李益辉、寰宇精品游河船马来西亚区域经理苏美琳(译音)、和平号邮轮亚洲与日本部销售领导Ryota Morimoto、公主号邮轮事业发展经理黄雪玲(译音)、云顶名胜世界度假村邮轮销售副总裁李金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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