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 也谈外嫁女可否回娘家拜祖坟?/林元情

清明时节应否让外嫁女回娘家祭拜先人祖坟的禁忌,引起社会大众包括华总会长方天兴与时评人的关注。

对所有关心中华文化与风俗传统习惯的当代华人来说,是时候考虑是否有必要设立一个论坛,广邀华裔社会领袖,包括对中华文化风俗传统习俗有专门研究的学术界专才、宗教界的权威领导与风水界的权威大师等的讨论平台,加以深入探讨,以便为我们及后辈子孙,扫除某些在清明节扫墓时的禁忌,取得皆大欢喜,不会让人有抱憾终生的无奈!



事实上,在中华文明的历史上,或传统风俗习惯里,这条所谓的外嫁女不得在清明节回娘家祖坟上香祭拜的禁忌,究竟是源自什么朝代?由什么权威人士定下的?有什么历史因素?又或只是夫家的长辈不让媳妇儿回娘家祭祖坟?还是娘家的长辈不让女儿回来祖坟扫墓?还是,女孩婚后在外头听到三姑六婆,以讹传讹的风言风语;或从神棍神婆借用神明之口,信口开河传达这种鼓吹迷信的神怪思想来恐吓那些无知的男女信徒?

封建迂腐迷信束缚

还有,这是否是过去那种教育程度不高的封建时代男权至上与重男轻女的迂腐思想作怪,使后人不问青红皂白,将这种毫无事实根据与性别歧视的禁忌,无厘头的传播开来?

华人社会身处在这个瞬息万变的高科技与女人撑得起半边天的现代化社会里,我们是不是还需要让这种不合时宜,又存有高度性别歧视的无厘头的封建迂腐迷信禁忌所束缚;造成在这个慎终追远、发扬孝道精神的清明时节,让我们外嫁的女儿或姐妹们在这个特别有意义的时节里,只能躲在暗处悄悄流泪缅怀生我养我育我的父母恩与疼我惜我的爷爷奶奶情?如此不近人情的封建迷信禁忌,是不是早就该把它扔进大西洋里了呢?

尤有进者,今天我们的社会里,不是存在着某些没有男丁的家庭吗?当这些家庭的女儿们全都变成了别人的媳妇儿,家中两老归西后,谁来扫两老的坟啊?可怜两老的坟不是无端端变成了苏轼的“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了吗?



慎终追远感恩先人

几千年来,华裔民族不管身处什么战乱与苦难的年代,“百善孝为先”始终是中华民族不敢忘记祖先所遗留下来的道德观念;而父母恩情深似海,始终深印在儿女的脑海里,然而,可笑的是,我们今天竟然因为拥有这一条不知源自何时何处的封建迂腐的禁忌,束缚了多少妇女,不能在这个慎终追远的时节里,连同家里的兄弟姐妹们,到父母或祖先的墓前,感恩追思缅怀先人昔日的种种点点滴滴,因此而抱憾终生。

为了不让这种憾事年年不断上演,我们是不是应该将这种封建迂腐迷信,不近人情高度性别歧视的思想观念,在我们传统日常的生活习惯中扫除,为我们及我们的下一代建立一个新的、符合潮流的思想价值观念呢?

事实上,严格来说,要破除与摒弃这种封建迂腐的思想观念与性别歧视的禁忌,不必等什么组织或什么权威人士的指示,只要认为是不合理、不近人情,带有封建迂腐迷信思想的禁忌或是什么的,一切都可从自身开始,让你的女儿或姐妹们,在清明时节或什么值得纪念的日子,一同到父母与祖先们的墓前祭拜追思。

不要忘了,你的父母,也是你的姐妹们的父母,何须自我设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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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

“猫王”招祸 签不签都死/林元情

8月24日,是劳勿超过万亩猫山王榴梿小园主面对生死关头,进退两难的“大日子”!因为这一天,彭亨州政府将在所谓的劳勿“非法”猫山王种植地入口处设立哨站,禁止没有准证的榴梿园主进入他们的榴梿园。

有关“非法”榴梿园已被彭亨州政府批给某个大财团,园主必须和有关大财团签定一纸被园主指为“卖身契”的合约,方可进入他们的榴梿园。

虽然当地已有111名农民成立“抢救猫山王联盟”,并于21日下午入禀高庭申请庭令,阻止政府在8·24禁止农民进入榴梿园,但结果如何,还得等高庭裁决。

根据事态发展,农民不和财团签约是有原因的。

合约条款奴役百姓

(1)几十年来,有关农民不间断地向州政府和土地局申请合法化种植地,但都不获批准。

既然政府现在可将有关土地批给大财团收租,那为何不把有关土地批给农民,由政府直接向农民收取地税或租金,那就不会引起农民反弹嘛!

(2)在有关财团所公布的合约中,清楚列明几项不是现代人所能想出来的合约条款,包括签约者必须每年缴付每亩6000令吉地税(园主说州政府只向榴梿种植地收取每亩50令吉地税)、园主须保证每年向有关财团上缴2000公斤榴梿(农产品并非制造品,要生产多少就有多少,谁可保证农作物每年每季都保持同样产量)、有关财团将以每公斤30令吉向园主收购猫山王(园主说目前市价每公斤45令吉)、园主不能自由买卖园里生产的榴梿(我国不是实行自由买卖的市场经济吗?)、不能囤积园里的果实、包括禁止拿回家给亲友享用(我种的农产品不能拿回家和亲友共享,这还有天理吗?)、要进入自己的园地也要申请通行证(我国何时订下这条法律条文?)、在园主年老体衰时,须放弃有关园地,还必须面对赔偿风险(我连做与不做的人权都没有吗?)……

这样的合约条款谁敢、谁愿意签?在今天这个讲人权,讲法律的新时代,竟有这种封建奴隶时代的合约条款来奴役平民百姓,请问置国家法律于何境地?

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有关榴梿园地已存在了几十年,有关园主也从不间断地向州政府和土地局申请将园地合法化,却都被拒绝。

虽然如此,耕农们还是锲而不舍悉心栽种榴梿,将原本藉藉无名的猫山王改良至举世闻名,众人所爱的名种榴梿,更想出各种创意点子,将劳勿猫山王榴梿芭发展成生态旅游区,吸引国内外游客慕名品尝本地水果。

事实上,彭亨州政府原本可以从农民多年的努力与心血中取得共存共荣的灵感,将这种概念推广到彭亨州广袤的土地上,在互惠互利的施政方针下,大事发展彭亨州的农业与生态旅游业,缔造安居乐业的环境,提升各族收入,并从中赚取不菲的外汇与旅游税收,这不正是国家、政府、人民和政治领袖所期望的吗?

盼彭政府当解铃人

然而,令人失望与愤愤不平的是,彭亨州政府却反其道而行,在未和农民商讨下,就一纸公文将农民多年的心血,双手奉给一个对猫山王榴梿种植、生产、管理各方面都不曾付出过、不曾参与过、毫无关系的大财团,岂能令人信服?

令园主陷入两难的是,在如此高压与强制的手段下,要和大财团签约,那将如同被奴役,要不签的话,多年的心血将付诸东流!

这正是“签也死,不签也死”,正所谓“解铃还须系铃人”,当前,无论是站在人道立场、农民利益或国家农业前景,或粮食供应链的大前提,彭州政府都有责任召开榴榴园主和财团的联席会议,商讨双赢政策来解决有关问题(包括金马仑菜园和武吉丁宜姜农问题一并解决),否则,大马的农业将被这些剥削农民生存条件的不公平政策玩死,粮食供应链也将面对无可挽救的人为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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