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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MDB:已付款Aabar BVI 公司

(吉隆坡11日讯)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今日针对国际石油投资公司(IPIC)及Aabar Investments PJS(Aabar )公司致予伦敦股票交易所的“与Aabar BVI 公司无关”文告感到惊讶,并指支付予Aabar BVI的支付账项已清楚记录于公众也可获取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

1MDB 是根据上述两家公司否认拥有Aabar BVI一事发表文告。



有关支付账项是列于2013年3月31日及2014年3月31日的财务报告中。此外,有关账项已成了许多评论的主题,从2013年直至目前。

因此,1MDB在文告中说,该公司觉得好奇,IPIC 及Aabar 为何等到2016年4月发表这样的文告。

1MDB 文告说,该公司的记录显示Aabar BVI 拥有权及每一项支付账项的证据,这是按照与IPIC 董事经理兼Aabar 主席Khadem Al Qubaisi 及/或与Aabar 的总执行长Mohamed Badawy Al Husseiny 协商后的法律合约而记录在案。

“因此,IPIC 或Aabar 宣称对1MDB 付予Aabar BVI 款项毫不知情,和并未从有关支付账项中获益的说法,令人惊讶。”文告指1MDB 拥有及保留相关的权利及补正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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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亿美元汇刘特佐公司 查案官:非大问题没查问

(吉隆坡24日讯)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一名查案官不认为汇款7亿美元给在逃大马富商刘特佐的公司,是什么重大的问题,所以就没有向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了解,是否曾发出这项指示。

查案官诺艾达今日在法庭供证时说,她不认为纳吉有没有指示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一名高级执行员汇款,是重要的问题。

诺艾达接受纳吉代表律师旺阿兹万的盘问。

旺阿兹万:你有没有问纳吉,转移10亿美元投资额的70%款项指令是否来自他?

艾达:我只是问沙鲁(时任一马公司总执行长)而已。

旺阿兹万:你有问纳吉吗?

艾达:没有。

旺阿兹万:你不认为你应该问纳吉吗?

艾达:不,我认为这不重,要。

纳吉被控和刘特佐同谋窃取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数百万令吉。纳吉面对涉及22亿8000万令吉的25项滥权和洗黑钱控状。

本案控方在开案陈述中说,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与Petro Saudi International Ltd签订了合资协议,根据该协议,1MDB需出资10亿美元,相当于该项目40%的股权。

控方指只有3亿令吉已支付给合资公司,其余7亿美元转给Good Star。

控方也指沙鲁与开曼群岛实体PetroSaudi Holding签署了合资协议。

艾达是本案控方传召的第49名证人,她接受律师指纳吉并没有指示沙鲁或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与卡曼群岛的公司签署协议。

不过她不认同律师指沙鲁是刘特佐的同谋。

她说“我相信所有跟刘特佐有关的行动,都是基于纳吉的指示。

案件续审中。

图将里扎诉讼移另一高庭
1MDB申请被驳回

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试图将其针对电影制片人里扎及其制作公司的诉讼,移至另一高等法庭的申请,已遭吉隆坡高等法庭驳回。

里扎的律师法尔汉沙菲和吉纳维芙表示,上述裁决是由司法专员拉惹阿末莫查努丁所做出的。

律师表示,该申请因管辖权理由被拒绝。

他们在一份声明中说,这一决定意味着里扎案的审判将在拉惹阿末莫查努丁的管理下继续进行,诉讼程序定于10月开始。

去年,高庭定于今年10月16日起,审理1MDB及其3家子公司起诉里扎,涉嫌挪用2亿5000万美元制作电影及购买房地产的案件。

1MDB的3家子公司分别是1MDB能源控股有限公司、1MDB能源有限公司,以及1MDB能源(冷岳)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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