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苏禄岛男子持假大马卡
打工被取缔辩称东马人

莫哈末纳斯伦(青衣者)与官员检查一名苏禄男子的假大马卡。

(马六甲30日讯)4名来自菲南苏禄岛的男子,持假大马卡到我国打工,被取缔时还声称是来自东马的大马人,结果被揭穿及逮捕。

他们表示是在沙巴州获得假大马卡,其中一人更声称是不费分文下获得假大马卡。



这4人是在甲州晋巷工业区一个建筑工地工作落网。国民登记局官员今早随移民局到该处取缔及指示所有外籍人士聚集,4人若无其事地劳作,直到国民登记局官员要所有大马籍人士也聚集时,他们才显得慌张。

其中一名约40岁的苏禄男子因形迹可疑,被指示交出大马卡时,官员要他念出大马卡号码,他因支吾以对而露出马脚。

称不费分文取得假卡

官员进一步用仪器扫描,发现其大马卡是假的,随即揭发另外三名自称来自沙巴的男子,也都是持有假大马卡。初步调查,他们皆承认来自苏禄岛,在大马逗留已超过两年,假大马卡则在一年前取得。该名40余岁的苏禄男子向媒体透露不费分文在沙巴取得假大马卡。

伪造的大马卡,足以乱真。

10菲律宾人持假大马卡落网



国民登记局执法组主任莫哈末纳斯伦受询时说,截至今日,国民登记局已逮捕10名持有假大马卡的菲律宾人,包括今天4落网者。

他说,这也是国民登记局首次发现外籍人士持假大马卡在州内工作,并对此表示关注。

“落网的10人皆来自苏禄及菲律宾南部的岛屿,他们皆承认是在沙巴山打根取得假大马卡。持假大马卡者将在1959年国民登记法令第25(1)(e)条文下被调查,罪成可被判坐牢不超过3年或罚款不超过2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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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呈假资料为养女办大马卡 女秘书认罪罚3500 

(马六甲26日讯)女秘书谎称12岁养女为亲生女儿,去年为养女办理大马卡时遭揭发当初在申报养女的报生纸时使用假资料,今日在法庭俯首认罪,被判罚款3500令吉。

根据控状,37岁的被告许晓荃(译音)被控于去年6月3日上午8时至下午5时,在甲市城市转型中心的国民登记局为12岁的养女首次申请大马卡时提呈假资料,抵触1990年国家登记法令第25(1)(b)条文。

被告聆听控状后,在推事凯茹妮莎面前俯首认罪,她也承认女童并非其亲生女儿。

凯茹妮莎因此判罚被告35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需坐牢6个月。

根据案情,在巴生工作的被告在案发时携带养女到甲城市转型中心的国民登记局申请大马卡,柜台服务官员因母女二人并不相像而发现端倪,执法及调查组员于是向女子录取口供,进而拆穿两人并非亲母女。

当时,被告承认女童非亲生女儿,也承认于2011年6月在巴生国民登记局申请报生纸时,提供假资料。

而根据脱氧核糖核酸检验测试,已证实被告与女童非亲子关系。

据悉,被告未婚,由于当年有人欲送出女婴,她便到巴生私人生产诊疗所索取文件,然后再到国民登记局以“亲生母亲”的身分,为养女申请报生纸。

然而,被告并未掌握女童亲生父母的资料,该生产诊疗所的生产记录,则已在早年的大水灾事故中全被摧毁。

本案主控官为甲州国民登记局的莫哈末阿祖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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