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黄伟益:不应指责槟政府
中央拒批建人民组屋

黄伟益(右)与王宇航在山竹园地段前出示发展蓝图。

(槟城27日讯)丹绒区国会议员黄伟益指出,槟州政府早前曾提呈申请,以在大马第10计划中兴建人民组屋,但没获得中央政府批准。

他今日在行动党槟州青年团宣传秘书王宇航陪同下召开记者会时出示一份提呈给中央政府房政部的发展蓝图,该蓝图显示,有关人民组屋发展计划属中央政府,州政府只负责提供土地。



“要在州内兴建人民组屋必须先获得中央批准,州政府才能提供土地,所以不应该指责槟州政府没有兴建人民组屋!”

曾批准发展小贩中心

他指出,该蓝图没显示出要在山竹园第二期地段发展人民组屋计划。由于没有任何发展计划,该地段于2008年前已转为当时州政府的地段;有关分为4个Lot的地段转为州政府拥有后已没划分Lot。

此外,依据资料显示,槟岛市政厅在2001年曾批准该地段发展为可容纳19个小贩摊位的小贩中心,但最终没有下文。

针对槟州希望联盟在执政后曾提呈申请以在大马第10发展计划中兴建人民组屋,是否有指定的发展地段时,黄伟益表示,他不清楚,但只要中央政府批准,州政府可提供任何地段以兴建人民组屋,未必是山竹园地段。



与林冠英言论没冲突

针对他早前在林冠英低价购屋风波爆发后,辩称林冠英非估价师,当然不知道其私邸市价,但首长周六却坦承知道其私邸的政府估价为427万令吉,是否意味着其言论与林冠英的言论出现矛盾时,黄伟益强调,两人的言论没有出现冲突。

至于林冠英会否在这场风波中“降低信誉”的问题,黄伟益没有正面回应,仅指贪污的定义是涉及个人利益和回馈,因此他不认为在低价购屋的事件上,林冠英有任何问题。

“诚如林冠英私邸的原屋主彭丽君在法定声明中提及,若首长夫人周玉清愿意,将以2012年的市价,即280万令吉出售给对方。而280万令吉的售价是双方在2012年签署协议时定下的价格,较后在2015年7月购买该屋子时,也有要求州税收局估价以缴付印花税,因此林冠英才会知道当时的政府估价是介于多少。”

不解房政部长指控说谎下令降低屋价不合逻辑

对于城市和谐、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拿督阿都拉曼达兰挑战槟州首长林冠英,即日起把槟州可负担房屋定价在20万令吉一事,黄伟益反驳,槟州可负担房屋定价是依据一马房屋发展计划所执行的价格规定及指南,即可负担房屋价格介于10万至40万令吉,同时也公开给家庭每月收入介于2500令吉至1万令吉申请,这些资料都可在网上搜寻到。

“若依据阿都拉曼达兰的‘降低至20万令吉’的指令,将造成州内所有正进行的房屋发展计划受影响。尤其是发展计划上的固定成本都会受到影响,甚至无法进行。”

他不解部长为何无端端指控林冠英说谎,以及下令降低可负担房屋定价,他认为这是相当不合逻辑的。

勿随意发出挑战

黄伟益也指出,依据一马发展计划的指南及规定,槟州政府规定州内的房屋发展计划必须拥有25%的可负担房屋,即5%价格20万令吉的可负担房屋、15%价格30万令吉及5%价格40万令吉的可负担房屋。若要兴建百分百可负担房屋,售价则必须是30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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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法令更着重物管经理/黄伟益

下个月就要到砂拉越古晋举办分层管理一天工作营。这是砂拉越立法议会在2019年通过分层管理法令,并在2022年3月1日生效以来,我们第一次举办这类工作营,就是为了让砂拉越人更深入了解,并让这项法令在执行时恰到好处。

如果我们深入研究砂拉越州议会所通过的2019年分层管理法令,其实绝大部分的内容,跟国会所通过的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没有太大的分别。不过,砂拉越的法令却对物管经理的角色有更多着墨,同时对物管经理有更多约束及法律的保障。

举例说来,砂拉越2019年分层管理法令第78条文阐明物管经理的权利及职责,而法令第77条文更是阐明物管经理的独立性。这包括任何人或公司若在这个楼盘牵涉其专业或财务利益,则不得受委为这个楼盘的物管经理或管理代理人(Managing Ag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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