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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丽君2002年加入Winbond

Winbond Management & Consultan Sdn Bhd是投资槟城(Invest Penang)网站里30家受承认的人力资源供应公司之一。

(北海26日讯)“英宅”前屋主彭丽君与吉隆坡国际牙科中心有限公司(Kuala Lumpur International Dental Centre Sdn. Bhd,简称KLIDC)股东之一陈永洲(译音,Tang Yong Chew)所开的Winbond Management & Consultant Sdn. Bhd,是投资槟城(Invest Penang)30家受承认的人力资源供应公司之一。

Winbond的主要业务为外劳代理,除了是我国受承认的缅甸外劳基本培训中心,也是“大马第二家园”代理。其总公司位于吉隆坡,另有分行在槟城、森美兰、马六甲、柔佛及台湾。



彭丽君是于2002年初才加入Winbond成为该公司的董事及股东,她在该公司持有20%股权,陈永洲则持有8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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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林冠英夫妇与彭丽君案 申请撤控案展11·29

(槟城11日讯)槟州前首席部长林冠英被控滥权、妻子周玉清被控洗黑钱、女商人彭丽君被控串谋的案件,已展至11月29日以进行案件管理。

辩方3人已分别在6月26日、7月26日及8月25日提呈申请撤销控状。今日的案件管理,林冠英、周玉清及彭丽君由律师代表出庭。

有关案件在5月26日从北海法庭移交到槟城高庭过堂,当时他们都不认罪。

林冠英与周玉清的代表律师雷尔曾指出,辩方申请撤销3人在此案的控状,因为此案文件与2016年的案件相同,而其当事人已在2016年的案件上获得无罪释放。

雷尔说,控方再用几乎与2016年案件相同的文件,但换上新控状提控,属于重复控告。

林冠英在反贪会法令第23(1)条文下,被控滥用当时作为槟州首长的公职权力,于2013年8月19日至2016年3月3日,通过Excel物业管理及顾问私人有限公司,向妻子周玉清支付价值37万2009令吉酬金,以确保Magnificent Emblem私人有限公司获得在柔府和峇都交湾兴建外劳村的项目。

彭丽君被指与林冠英串谋,抵触反贪会法令第28(1)(c)条文。

周玉清则在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AMLA)下,面对3项控状,被指于2013年10月7日至2014年8月4日、2014年9月7日至2015年8月11日、2015年9月4日至2016年3月3日,分别收取8万7009令吉、18万令吉及10万5000令吉,总共37万2009令吉的非法款项。

3名被告当时获准以各5万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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