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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终于可以投票了!”
华妇等40年终拿到大马卡

等了40年,何春锦终于拿到大马卡了,开心到逾月无法入睡,右为沈春祥。

(关丹20日讯)华妇等了40年,终于成功拿到大马卡,开心到逾月睡不到觉。这名华妇为58岁的退休人士何春锦,在新加坡出世,4岁移居马来西亚文德甲,父母皆为大马人,并经历马新分家历史。

她称,21岁那年拿着红登记要去履行选民责任时,却被官员拒绝,因此激发起一定要申请到公民权的决心,即使多次被拒,也从不放弃。



她说,自1976年开始申请公民权,至少7、8次被拒,也试过越州申请,并向公正党求助,终于在去年8月拿到批准信,11月正式拿到大马卡。

“那一天,我是亲自去领取大马卡,那一刻心情,高兴到无法言语,差不多1个月,无法好好入眠,因为太兴奋了。”

“我终于可以投票了!”

她是今日在公正党德伦敦区州议员沈春祥的陪同下,召开记者会,分享喜悦。

沈春祥展示逾尺厚仍然被拒的个案,把被拒原因存档以继续跟进。

沈春祥:8年处理42个案沈春祥指出,过去8年,已成功处理42起红登记变蓝的个案。



“另74起个案被拒,还在跟进中,当中也包括大马人重婚或与外籍女子无注册结婚,以致下一代无国籍而被要求停学等问题。”

“将在近期内与局长会面,协助解决问题。”

他指出,庆幸彭亨州登记局把申请红登记转蓝的“阅读”程序简化,提高不谙马来语的长者过关几率,怕只怕空讲没行动。

他指出,根据其服务中心所处理过的个案,被拒的原因多为文件不齐全等,只要补回文件即可,只是申请者很多不谙国语,而一直苦等没有下文。他指出,何春锦的个案是由他处理的关丹新村第7份申请,也是最后一个获得大马卡者,其他6人已率先领取。

另外,他也建议政府,对于1963年之前出生者,放宽大马卡申请,毕竟日战时期或马新分家时期,文件不见并非鲜事,他们都是在大马土生土长,自然渴望成为马来西亚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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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假资料为养女办大马卡 女秘书认罪罚3500 

(马六甲26日讯)女秘书谎称12岁养女为亲生女儿,去年为养女办理大马卡时遭揭发当初在申报养女的报生纸时使用假资料,今日在法庭俯首认罪,被判罚款3500令吉。

根据控状,37岁的被告许晓荃(译音)被控于去年6月3日上午8时至下午5时,在甲市城市转型中心的国民登记局为12岁的养女首次申请大马卡时提呈假资料,抵触1990年国家登记法令第25(1)(b)条文。

被告聆听控状后,在推事凯茹妮莎面前俯首认罪,她也承认女童并非其亲生女儿。

凯茹妮莎因此判罚被告35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需坐牢6个月。

根据案情,在巴生工作的被告在案发时携带养女到甲城市转型中心的国民登记局申请大马卡,柜台服务官员因母女二人并不相像而发现端倪,执法及调查组员于是向女子录取口供,进而拆穿两人并非亲母女。

当时,被告承认女童非亲生女儿,也承认于2011年6月在巴生国民登记局申请报生纸时,提供假资料。

而根据脱氧核糖核酸检验测试,已证实被告与女童非亲子关系。

据悉,被告未婚,由于当年有人欲送出女婴,她便到巴生私人生产诊疗所索取文件,然后再到国民登记局以“亲生母亲”的身分,为养女申请报生纸。

然而,被告并未掌握女童亲生父母的资料,该生产诊疗所的生产记录,则已在早年的大水灾事故中全被摧毁。

本案主控官为甲州国民登记局的莫哈末阿祖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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