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

高虎城:准入领域扩大
中国再放宽外资限制

(北京13日讯)中国商务部部长高虎城今天上午出席人大会全体会议前说,中国将进一步放宽外商投资准入领域。

3个“不会变”



据新华社报道,高虎城表示,中国利用外资政策有3个“不会变”鼓励外商发展:吸引外资政策不会变,提供保障服务政策不会变及提供环境支持政策不会变。

他说,当局将进一步放宽外商投资准入领域,特别是在金融、教育、文化、物流等服务业方面扩大开放,进一步放宽高端制造业对外资限制。

当局鼓励外资参与国企改革和高端制造业改造升级;加快中美、中欧自贸区谈判,希望双方尽早达成平衡互利共赢的双边协定。

高虎城解释,中国同美国和欧盟商签自贸区协定,有利于中国建立国际化高水平的外商管理体制,中美双边投资协定已进入实质的负面清单谈判阶段,中欧谈判也比较快,范围谈判已经结束。

希望通过双方努力尽早达成平衡共赢的中美BIT(中美双边投资协定)和中欧BIT(中欧双边投资协定),为中国扩大开放和利用外资创造国际化、规范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高虎城强调,商务部要使中国始终成为吸引外资的一片热土,中国去年吸引和利用外资1260亿美元(约791亿令吉),增长5.6%,其中70%投向了高端制造业和服务业。

反应

 

财经新闻

5年反倾销税再延长 中续对大马正丁醇征税

(北京22日讯)中国商务部决定,对原产于台湾、马来西亚和美国的进口正丁醇,继续按照2018年公告公布的征税产品范围和税率征收反倾销税。

中国商务部今天发文告指出,在2018年12月28日,该部发布决定对原产于台湾、马来西亚和美国的进口正丁醇征收反倾销税,税率分别为台湾6.0%—56.1%,马来西亚12.7%—26.7%,美国52.2%—139.3%,实施期限5年。

“今年10月8日,商务部收到万华化学(烟台)石化有限公司等7家申请企业代表中国大陆正丁醇产业提交的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申请书。

“申请人主张,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原产于台湾、马来西亚和美国的进口正丁醇对中国大陆的倾销和产业的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

上述企业请求商务部对原产于台湾、马来西亚和美国的进口正丁醇进行期终复审调查,并维持现有的反倾销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商务部决定自2023年12月29日起,对原产于台湾、马来西亚和美国的进口正丁醇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期间会继续实施反倾销税。

国油等公司受影响

根据文告,受影响的大马公司,包括国油石化衍生公司/马石化营销(纳闽)有限公司(征反倾销税12.7%),以及巴斯夫马来西亚国油化学私人有限公司、奥伯帝莫马来西亚化学公司和其他马来西亚公司(皆征26.7%)

中国商务部,本次复审调查自2023年12月29日开始,应于2024年12月29日前(不含本日)结束。

视频推荐 :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