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取缔涨价勿矫枉过正/李治宏

嘴馋的我,日前托同事帮忙买一包花生,售价竟高达3令吉90仙,问了同事,原来是在一家便利店买的。

但这便利店不属于平日耳熟能详的那几家24小时营业连锁便利店集团,所以个人认为售价还是偏贵。



同样是前几天,到一段时日没光顾的熟食档吃早餐,但平日售价一碟5令吉的面食,已调高10%至5令吉50仙。

另一家熟食档的面食虽没涨价,但分量却少了,无疑是变相起价。

所以,当首相纳吉说,政府将对胡乱涨价及牟取暴利的商家采取严厉执法,除了罚款,未来也会让这些商家面对监禁,相信受够少数商家胡乱涨价的消费者不会反对。

只不过,政府的出发点却似乎不尽然是为了消费者好,而是不想政府再被责怪。

过度干预扰乱市场



因为纳吉说:“商品涨价,是政府的错;油价上涨,是政府的错。但油价下跌的时候人民却不会说政府的好,这在我看来这不公平。如果我们不采取行动,被责怪的对象是政府。”

纳吉并没有详细说明,何谓胡乱涨价?定义在哪里?

其次,马来西亚是一个开放的经济体,在自由开放的市场,物价是由市场的供应与需求主导,而非政府插手过度的干预。

当局适度的管制,当然可以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例如特定的统制品,受到统制价格顶限管制,但过度的干预,却会干扰市场的健全运作与发展。

最怕的是,当局在执法时矫枉过正,连一些合理涨价的商家也对付,甚至遭施以重罚。

更重要的是,若政府相关公司或官联公司牟取暴利或胡乱涨价,当局在执法时会否手软,而出现双重标准?

大道过路费每次一上调就是10%或以上,这算“胡乱涨价”或“牟取暴利”吗?

执法须一视同仁

诚如马来西亚杂货商总会会长方志民接受本报电访时所言,分属官联公司的国家能源公司,在国际原油价格上涨时高喊调高电费,但国际原油价格价格不断走跌,却未见国能宣布调降电费。

同样的,大道过路费若干年即调涨一次,虽说是依据大道公司与政府签订的私营协议调涨,但合约从未公开,对消费者也有所不公,而且每次一上调就是10%或以上,这是否属于“胡乱涨价”或“牟取暴利”?

虽然许多商家也一样,未见目前油价下调后,相应的调降物价,反而是每当油价或成本上扬时即动辄调高售价或酝酿涨价,但当局在执法对付乱涨价的商家时必须一视同仁,不管是私人商家或官家企业,必须一律及标准一致的对付。

现在的消费者非常精明,若某商家胡乱涨价,或售价贵得离谱,相信不必等当局取缔或采取法律行动对对,就已被消费者抵制而生意大跌,甚至在长期门可罗雀下关门大吉。

拟定明确标准作业

此外,诚如马来西亚中华总商会总秘书卢成全所言,政府必须对此应该提出一项明确的标准作业程序,并审慎处理,避免对市场引起任何负面的影响。

否则,过度的干预,轻则困扰商家和市场的运作,重则可能打击经济活动,并令市场秩序倒退,令原已放缓及面对内忧外患的大马经济雪上加霜,无疑是开倒车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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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售仿冒手机零件 3男1女被逮助查

(槟城14日讯)北赖4家手机零件店遭槟州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局执法组突击检查,起获总值6万8216令吉的仿冒手机零件,并逮捕3男1女协助调查。

执法员昨日在北赖再也镇搜查4家手机零件店,结果所获大批仿冒手机零件,分别是2938个价值5万8896令吉的手机零件,以及964个价值9320令吉的手机配件。

槟州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局局长杰根今日发文告说,“这些零件与配件分别仿冒三星、小米、华为和红米等手机品牌。”

他说,有关商店已触犯2019年商标法令,一旦罪成,个人方面,可被罚款每件商品最高1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可被罚款每件商品最高2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公司方面,一旦罪成,可被罚款每件商品最高1万5000令吉,重犯者可被罚款每件商品最高3万令吉。”

此外,文告促请商家遵守法律,勿售卖冒牌货。

公众可向该局举报或提供情报,包括槟州内贸局行动室(04-384 0245)、执法指挥中心(03-8882 6088 / 03-8882 6245)、内贸局呼叫中心(1-800-886-800)、手机 WhatsApp投诉热线(019-279 4317)、下载内贸局手机应用程式(Ez ADU KPDN)、官网(https://eaduan.kpdn.gov.my)、电邮([email protected]),或到全马73个内贸局办事处投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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