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答辩人承认新纪元无钱财遗失
柯嘉逊邹寿汉庭外和解

邹寿汉接受媒体採访。左为朱仕谨;右为菲丽达。

(吉隆坡4日讯)新纪元学院前任院长柯嘉逊起诉董总前署理主席邹寿汉诽谤案,随着答辩人邹寿汉承认柯嘉逊任职新纪元学院院长期间,该学院没有遗失金钱问题,双方同意庭外和解。

高庭法官拿督徐玉艳将此案记录在案,也没有谕令堂费,意味着这历时7年的诉讼案正式结束。



邹寿汉在法庭上说,他以董教总教育中心前财政的身分,确认本身在2008年11月2日早上10时,在董总交流会上所发表的谈话,并非针对新纪元学院前任院长柯嘉逊。

“我谨此确认,在柯嘉逊任职新纪元院长期间,该学院没有不见任何金钱,若任何误解造成柯嘉逊不能在2008年续任新纪元学院院长,我深表遗憾。”

诉方代表律师为谢春荣,答辩人律师是菲丽达。邹寿汉除了在庭上宣读他的文告,也同意在庭外把相同内容的文告发给记者,作为和解条件之一。

900万基金指责致失院长职

柯嘉逊要邹寿汉道歉



柯嘉逊过后在庭外向媒体说,由于当年邹寿汉指新纪元基金逾900万令吉不翼而飞,导致他在特大上无法通过续任院长一职,如今真相大白,款项没有不见。 

他形容这是一场精心策划的骗局,要求邹寿汉向他与华教人士道歉,也要对当年的事件解释,并要求邹寿汉辞去在董总教育中心的所有职务。 

邹寿汉拒道歉

对于柯嘉逊的要求,邹寿汉强调,当年他在董总交流会上仅说发现少了930万令吉,他看不到这笔钱去了何处,当时也没有指责任何人及要谁负责。 

“我不会道歉,他(柯嘉逊)不能违反双方的和解协议,要求我道歉,否则被视为藐视法庭,我们的和解协议没有包括道歉。” 

另外,针对当年新纪元学院究竟有无亏空,邹寿汉表示现阶段不愿回应,只说要等稽查师解释。邹寿汉另一名代表律师为朱仕谨。

新闻背景:
邹影射柯操守有问题

在2008年爆发的新纪元学院风波中,邹寿汉在当年11月2日的董总特大中,指责时任新院管理层财务不清,影射柯嘉逊个人操守有问题,从而否决董教总教育中心对柯嘉逊续聘新纪元院院长一职。

有关事件也引起过后发生新院师生系列抗争事件,而柯嘉逊也于2009年2月入稟高庭,起诉邹寿汉诽谤,令其个人名誉严重受损,要求赔偿1亿令吉。 

高庭在2013年裁决柯嘉逊起诉邹寿汉诽谤案胜诉,邹寿汉必须支付柯嘉逊30万令吉的普通赔偿费,以及从案件入禀算起4年多每年5%的利息赔偿,不过邹寿汉上诉,而上诉庭也谕令把案件重新发还高庭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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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董教总教育中心获庭令 禁非法入侵新纪元地

(加影10日讯)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董事部义务秘书邹寿汉指出,莎阿南高庭已批准了该中心对马来西亚华校董事联合会总会(董总)和独立大学(非营利)有限公司(独大)的禁令申请。

他今日发文告说,该中心的律师,即Dennis Nik & Wong的叶楗伟和冯嘉儿今日在莎阿南高庭出庭。

文告指高庭根据以下条款再次批准了该中心对董总和独大的禁令申请:

“董总和独大,无论是由其官员、董事、高级职员、雇员、代理人、代表、承包商、建筑商,在我们对董总和独大的诉讼作出全面和最终裁决之前,任何人都不得采取任何和/或进一步措施侵占和/或非法侵入新纪元大学学院的土地。”

邹寿汉说,尽管已经拥有该禁令,但该中心不反对“董总华教综合大厦”的建设与开发,条件是不得侵占和/或侵入新纪元大学学院的土地。

“我们的立场始终是一贯的。”

他也说,有关此事的进一步进展,将在必要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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